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23日宣布,撤销德州东区联邦法院暂缓「企业透明法」施行的决议,恢复该法及最终受益人申报义务的全面实施。
根据规定,所有在美国境内设立登记的公司及组织,以及外国企业(除适用23项豁免条款者),均须向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申报最终受益人的姓名、居住地址及身分证明文件。
「企业透明法」为美国《2021年度国防授权法》的一部分,已于2024年初正式生效,依原法规,2024年前设立的公司需在2024年底前完成申报,而新设公司需在设立后30日内申报。
虽然美国国会下议院曾提议延后截止日期,但该提案最终未立法;基于年底时限将至,FinCEN已发布公告,将原定的2024年底截止日延至2025年1月13日,并针对2024年9月4日至12月23日期间新设立的公司提供相应的延期规定。
资诚美国业务负责人苏宥人表示,企业若未依「企业透明法」规定按时申报,或申报资料不正确、不完整,将面临每日591美元的罚款,金额每年依物价指数调整;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苏宥人强调,尚未完成申报的企业应加快进度,务必于法定期限前完成所有程序,避免受罚,企业可前往FinCEN官网查询相关资讯,或咨询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以确保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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