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沈姓街友僅因傅姓男子拒絕和他聊天,與對方素昧平生仍懷恨在心,酒後持美工刀猛畫傅脖子、肩膀,害他脖子靜脈破裂一度命危;法院痛斥沈男手段凶狠、殺意甚堅,考量已獲原諒,傅無條件和他和解,依殺人未遂罪判沈4年,可上訴。
起訴指出,沈男(43歲)和傅男不認識,卻僅因傅拒絕跟他聊天而起口角,8月5日晚上9點多沈酒後拿美工刀跑到中區台灣大道、綠川東街口橋下,見傅正躺在該處休息,就把他翻身成仰躺姿勢,再持刀朝脖子、右肩膀割畫各1刀砍殺。
沈行凶後告知附近商旅,要求幫叫救護車,其回現場查看見傅已經離開,傅則因遭砍傷濺血摀著傷口忍痛向超商求救,送醫後其右頸靜脈破裂、右肩肌肉斷裂,緊急縫合撿回一命。
警方對沈施以酒測呼氣值達每公升0.67毫克,第一時間僅依傷害罪嫌送辦,但檢察官認為沈朝人脖子割畫,顯有殺人故意,改依殺人未遂罪嫌將沈向法院聲押獲准,依法起訴。
台中地院審酌,沈男持刀刃10公分、單面開封鋒利的美工刀,朝傅男脖子砍到靜脈破裂,醫院也表示傅男當下一度有生命危險,可見傅砍殺力道巨大,又朝人體致命要害攻擊,下手凶狠、殺意堅定,確有致人於死犯意。
法院考量,沈犯後自首符合減刑要件,但其和傅素昧平生、無深仇大恨,僅因酒後不滿就揮刀手段殘忍,事後雖獲得傅原諒、無條界和解,依殺人未遂罪判沈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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