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公告春节计程车运价 共9天每车次加收50元

彰化县政府今天公告春节期间计程车运价,从明年1月25日零时起到2月2日24时止,共9天,每一车次加收起表费50元。本报资料照片

彰化县政府今天公告春节期间计程车运价,从明年1月25日零时起到2月2日(农历正月初五)24时止,共9天,每一车次加收起表费50元,若有计程车不依规定收费、擅自加价、故意绕道或拒载短程等情形,民众可提出检举。

彰化县政府表示,彰化县公告春节期间计程车加收运费率,每一车次加收起表费50元,至于原跳表内容不变,起跳1.25公里85元,续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滞计时(时数5公里以下)累计60秒加收5元。

彰化县政府提醒民众,春节期间搭乘计程车,若有计程车不依规定收费、擅自加价、故意绕道或拒载短程等情形,可记下司机姓名、车号、乘车日期及时间、往返地点及收取费用等资讯,迳向交通部公路总局台中区监理所彰化监理站(电话04-7867161)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