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继续补贴雇主向符合条件的分娩妇女支付产假报酬

特区政府继续补贴雇主向符合条件的分娩妇女支付产假报酬。

特区政府今(26)日起继续补贴雇主向符合条件的分娩妇女支付产假报酬,以及建议提升《劳动关系法》解雇赔偿金额。

行政会完成讨论《雇主支付产假报酬的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以及修改《劳动关系法》中有关解雇赔偿内容,建议将用于计算解雇赔偿的月基本报酬的最高金额调升至21,500元。

特区政府指出,为让雇主逐步适应调升产假日数的规定,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特区政府制定行政法规,推出临时产假报酬补贴计划。

根据该法规草案,符合法定条件的雇主依法向在2023年526日至2025年1231日期间分娩的本地女性雇员支付70日产假报酬后,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工事务局提出申请,最多可获发相等于有关雇员14日基本报酬的补贴。对于其他依法享有产假的情况,符合法定要件的雇主亦可申领补贴。该法规自今(26)日起生效。

另外,行政会亦完成讨论修改《劳动关系法〉》法律草案,建议将用于计算解雇赔偿的月基本报酬的最高金额由现时的21,000元调升至21,500元。目前,最高解雇赔偿金额为25.2万元,在该法案生效后金额则增加至25.8万元。

特区政府指出,根据《劳动关系法》的规定,检讨了在2021年4月21日至去年4月20日期间用于计算解雇赔偿的月基本报酬的最高金额的实施情况。经过综合考虑本地经济状况、就业状况、营商环境变化及雇主承受能力等因素,并咨询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劳资双方的意见后,「在平衡劳资双方权益的前提下」,建议提升有关金额。该法案将送立法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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