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64人获批准以「人才」身份来澳 人才委:可带领本澳重点产业发展、增加「优质人口」红利

行政会今(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行政会发言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左二)、教青局局长龚志明(左一)及人才发展委员会秘书长周昶行主持。

本澳的《人才引进法律制度》于去年(2023)7月1日生效,其后特区政府公布一系列人才引入的标准、申请等工作。人才发展委员会(下称人才委)秘书长周昶行表示,至本(10)月22日,共有 464人纳入建议引进人才名单,申请者获得特首批准居留及申请身份证。目前人才计划主要引进高学历、高收入、处于事业上升轨道的中青年人士为主,「他们带同众多高学历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澳,相信在带领和支持澳门重点产业发展之余,亦都能够为本澳增加优质的人口红利」。

行政会今(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修改第20/2023号行政法规〈人才发展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行政会发言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教青局局长龚志明及周昶行主持。

有关修改旨在加快人才引进计划申请的处理流程,落实人才培养工作。修改包括人才委的高端人才计划专责小组由临时性质改为常设性质,以便长期发挥作用,以及由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向人才委秘书处提供人力及财政资源、行政及技术支援。

特区政府曾表示,人才引进制度旨在透过吸纳顶尖人才,提高澳门特区的创新力、竞争力及国际知名度,以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当局又强调,该计划将有序引进各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物和高级专业人才,借助他们的技术、经验及市场网络,带动和支持本地产业发展,引领社会长远进步。

在回应传媒提问时,周昶行表示,该计划至今收到超过 1,000份申请,逾 4成获批。共464人纳入建议引进人才名单,其中 22人为高端人才、111名为优秀人才、331名属于高级专业人才。

他又指出,该等人才包括知名企业的高级主管,尤其以产业人士和教研人员为主。他们带同 690名随行家团来澳,包括 390名未满 18岁子女,其中 196名配偶拥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周昶行续指,被纳入建议引进人才名单内的人士,其中4成7有海外留学或外国工作经验;约有 8成申请者来自内地、约 1成来自香港,其余来自世界各地,「欧洲、美洲、亚洲的申请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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