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彭树华
主笔:李 菁
86岁的彭树华,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参与审理了包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在内的许多大案要案。
对他而言,他的职业生涯里最特殊的一次经历,是参与审判潘汉年案。
潘汉年是中共情报战线的一位传奇人物,其后半生遭遇也令人扼腕叹息。
潘汉年案究竟是怎么酿成的?其背后有什么复杂的政治背景与动机?囿于仍未解禁的一些档案,我们至今无法梳理出一个明晰的脉络。
但是彭树华的回忆,则可以帮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重新审视这个非同寻常的事件。
虽说头上仍戴着“反革命”帽子,他们有一个可以自由活动的天地,尤其是夫妇两人能在一起聊聊天,在自己的小院内养养花、种种树,还可以到附近的河沟里钓钓鱼,甚至被允许进城探亲访友。
每个月还有200元的生活费,肉、蛋都有供应。妻子董慧每个月也有2斤鸡蛋,在生活上没受什么罪。
包括饶漱石,因为在服刑期间患了精神分裂症,1965年9月23日被假释后,安置在一个农场里,按八级干部待遇,每月发给200元生活费,还有自己的厨师和服务员。
潘汉年与董慧对团河农场生活还是比较满意的,情绪也相当稳定。
只是听说他还向组织申请去香港继续为党工作,但是他不知道,毛泽东很早就定了调子:“此人从此不能信用。”谁还敢再用他?
05“潘案”升级
完成潘汉年一案的审判后,这件事对我来说就告一段落。没想到“文革”一来,本已尘埃落定的潘汉年案却再一次被政治风浪高高地卷起。
1966年9月底或10月初的某一天,凌晨一两点钟的时候,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忽然听到楼前有汽车停车的声音,然后一道车灯光照在我家阳台上,一会儿灯光就熄灭了。
紧接着楼前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声音离我家越来越近,最后在我家门口停住了,我听见有人低声说:“就是这家!”然后就是“砰砰”的敲门声。
前几天我在院里刚刚被人贴了大字报,“革命群众”说我是吴德峰的“红人”,是最高人民法院“黑党组”的“黑班底”,是“修正主义苗子”,诸如此类。我以为这半夜的敲门的人是来揪斗我的,心里忐忑不安。
我在黑暗里沉默了一会儿,忽听到外面有人压低声音说:
“老彭,我是李明惠,你开门吧,有急事找你。”
李明惠是民厅的助理审判员,当天晚上在院里值班。我听到是他的声音,心里踏实了许多,赶紧披衣起床开门。
李明惠在门口说,车子就在前面等着,要我穿好衣服,马上同他到机关去。
我纳闷地问他:
“深更半夜急着找我,什么事?”
李明惠说:
“是谢富治派人来收潘汉年案的卷宗材料。”
我说:
“潘汉年案卷早就归档了,他们为什么不找档案室要,来找我?”
李明惠回答:
“这个事情我就不知道了。听他们说,凡是接触潘汉年案的人,都不许留有片纸只字,可能是要看看你的办公室,还有没有这方面的材料。”
已是深夜时分,所以车子很快就从西城洪茂沟宿舍到了东交民巷37号的机关办公楼。
上了三楼办公室,那里早有人等候,不由分说,马上要我检查自己办公桌的每个抽屉,看有没有与潘案相关的材料。
我找来找去,只找到了一些开庭前准备工作的材料,便交给来人带走了。
就在前不久,高法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某天晚上,“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成员王力、关锋、戚本禹三人来到高法三楼大礼堂,说是来看大字报。
当时所有大字报都悬挂在大礼堂里,数量也不多,他们一会儿就看完了,可是还没有要走的意思,好像还要找什么东西似的。
第二天一上班,这件事就在高法上下传得沸沸扬扬的,大家说王力、关锋、戚本禹亲自来高法看大字报,是对革命群众的最大支持。
北京政法学院的造反派很快知道了这个消息,他们称高法曾派工作组到他们学校,执行一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他们正在揪斗工作组组长王维纲副院长,所以他们有权了解高法“文革”的开展情况,也要来看大字报。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专政机关,是保密单位,总理很早就指示要“关起门来闹革命”,不允许外界看大字报。但是北京政法学院的造反派学生纠缠不休,非看不可。没有办法,大家只好把大字报藏起来。
但造反派学生并不罢休,他们得知大字报都藏在档案库后,就要找档案室的负责人给他们把门打开。
此时档案室所有工作人员都躲在家里,不敢来上班了。造反派学生拿不到钥匙,竟然开始砸档案库。
最高人民法院的办公楼,原是一家银行的办公楼。楼下有一间地下室,原是银行金库,就被当成档案室的档案库,厚厚的水泥墙,几寸厚的铁门,封得严严实实的。
学生们想了许多办法都打不开,就找来了一个开山大铁锤,几个学生轮番捶打,整整折腾了两天才把档案库的门打开。
这便是“文革”期间,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砸档案库”事件,这在当时轰动一时,在此之前北京还没有先例,公检法系统遭到如此破坏,可见当时“无法无天”到了何种地步。
高法的档案库被砸,牵动了另一位特殊人物的神经——她便是江青。而这背后,又是另一个复杂的故事。
潘汉年被逮捕后,被牵连进来的还有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扬帆。
【图略】青年扬帆
扬帆,原名石蕴华,也曾用名殷扬,毕业于北大中文系,是北大的学生领袖。1939年,扬帆到新四军教导总队文化队任政治指导员。
当时新四军副军长项英得知扬帆上世纪30年代曾在上海做过文化工作,与江青前夫唐纳一起共过事,又对江青比较了解后,就找扬帆了解江青在上海时期的情况。
扬帆不知道江青已在1938年11月与毛泽东结了婚,便无所顾忌地谈了自己对江青的看法,其中有不少负面之辞。
1939年5月,项英将扬帆所谈的情况,以电报形式发给了延安,一封以新四军军部的名义发给党中央,一封以东南局书记项英个人名义直接发给毛主席,对毛、江的结婚提出异议。
项英在电报中特地注明材料的来源是由上海地下党做影剧界工作的殷扬提供的。这两封电报都被江青看到,她自然对这个“殷扬”有了恨意。
【图略】项英
1954年,江青到杭州探望正在西子湖畔研究起草新宪法草案的毛泽东。她突然收到一封从杭州交际处转来的从上海寄来的匿名信,内容主要是警告江青:
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已经开过,要开始审查干部了,你江青的历史是堕落的,我已写了材料交给中央组织部,你要向中央组织部交代等等。
江青看了非常恼火,认为是反革命分子的恶毒攻击,她把信交给毛泽东,称这封信的背后是将矛头指向主席的。
毛泽东当即把公安部部长罗瑞卿找来,罗瑞卿不敢怠慢,迅速召来华东公安部部长梁国斌到杭州一起研究“案情”。
江青提供了一份“嫌疑人名单”,都是熟知她30年代在上海情况的人,其中首先列出的怀疑对象就是扬帆。
可是经过几年调查,证实了这封信与扬帆无关。专案组先后收集了800多人的笔迹,也没查出写信的人,成了一桩悬案。
林伯渠去世不久,1961年他的夫人朱明给中央写信反映有关林伯渠死后的一些遗留问题。这封信的笔迹与江青收到的那封匿名信的笔迹一模一样。专案组询问朱明,她很痛快地承认下来,很快服安眠药自杀。
1954年,因为“高岗、饶漱石事件”的发生,上海的政治空气愈发紧张。因为饶漱石任华东局书记期间,曾批准上海市公安局利用叛徒、特务提供情况,作为市公安局长的扬帆被牵连进去,被送京隔离审查。
不久,潘汉年案又爆发,扬帆由隔离审查升级为正式被捕,成为轰动一时的“潘、扬集团”。
这个案子后来又和“高饶反党联盟”中的饶漱石挂了钩,潘汉年、饶漱石、扬帆定为“反革命集团”,饶漱石被定为这个反革命集团的首犯。3个人被绑在一起。
【图略】饶漱石
因为潘汉年、扬帆都曾在上海工作,扬帆之前又因为“匿名信”事件接受过专案组调查,江青猜测案卷里会有不少她当年上海的资料,听说高法的档案库被砸,担心这些材料会流落到社会上去。
江青就找到时任公安部部长谢富治,以政法学院学生砸了高法的档案库为由,称潘汉年案的卷宗材料涉及党和国家很多重要机密,如果卷宗丢失,后果不堪设想。
谢富治于是派专人到最高人民法院收走了潘汉年案的全部卷宗材料,没有留下片纸只字。
这也是我为什么被半夜从家里叫走的原因。
虽然匿名信已证明与扬帆无关,但江青对扬帆依然不放过。“文革”一起,公检法遭到冲击,正好给了她机会。
1967年3月,江青通过“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批了一个条子给谢富治:
“请谢富治同志再把扬帆、饶漱石、潘汉年抓起来。”
【图略】江青、陈伯达、康生接见《白毛女》剧组
江青把扬帆排在第一位,可见她对扬帆的恨意之深。
4月,江青又派人到上海,“搜集饶、潘、扬反革命集团的档案材料”,还说“这个案子过去有人包庇,没有搞透”。
不久,江青指令专案组提审扬帆,追查他1939年给项英提供材料向中央发电报的事。
现在也有人把潘汉年案的发生同江青联系在一起。
客观地说,江青虽然身份特殊,但她最初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制造这个冤案,只不过后来插手,让“潘案”进一步升级。
江青最介意的是她30年代在上海的那段历史。除了众所周知的个人生活方面之外,人们议论最多的是江青在上海被捕后,究竟有无自首变节问题。
粉碎“四人帮”后,我参加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工作,从1979年9月开始,一直到1981年的审判,前后花了3年时间。
江青的案卷,公开的、秘密的,我都全看过了,没有发现江青被捕时有自首变节的问题。她是经组织营救释放的,这一点可以确认。
所以在我负责主持、参与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法庭判决书》时,对江青的历史只字未提。
因为潘汉年、扬帆、饶漱石三人已被定为“反革命集团”,虽然这一次江青的主要矛头是针对扬帆,可是潘汉年不能幸免。
1967年5月22日,潘汉年再次被抓进秦城监狱。
1970年,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二办公室写了一份《关于内奸分子潘汉年罪行的审查报告》,建议:
“将潘汉年永远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应当指出,中央专案审查小组是没有权力对潘汉年判处所谓无期徒刑的,最高人民法院也根本不知道此判决,但是在那个荒谬的年代,这样的事情偏偏也就发生了。
【图略】1975年5月,潘汉年夫妇被遣送到湖南茶陵县洣江茶场,这是他们的住所
06 余音未了
1978年之后,为潘汉年平反的呼声也越来越多。
有的材料说,第一个提出来的人是廖承志,但是从最终提交的法律材料上看,是陈云牵头的。
陈云说:
“当时党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代表和主管同国民党接触的,一共有3个人:王明、康生和我。
如今他们两个都不在人世了,只有我一个人还在,我再不说话,将来再复查潘汉年案就更困难了。”
【图略】陈云、于若木夫妇
为潘汉年平反的材料,也是由中纪委牵头进行的。
在他们后来提交给高法的材料里,我们看到了很多当时根本没有看到的重要材料——比如潘汉年当年发给总理和罗迈的电报,证明他的行动都是经中央批准的。
还有王明当年派潘汉年时,写给毛泽东、朱德和王稼祥的信,信里清清楚楚写着派潘汉年回来的目的,是与国民党、第三国际和国民党联合抗日,写得清清楚楚的。
这些材料都是中纪委出面找的,他们从哪个渠道补充进来的,我们也无从知道。
1982年1月,中纪委把《关于潘汉年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送到高法,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批示:
“我同意撤销潘汉年的原判15年有期徒刑。”
本来要改判一个案件,按照法律程序,本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复审,但由于潘汉年这个案件的特殊性,经院领导同意就把复审的一套法律程序简化了。
我指定华东组拟写撤销原判裁定书,报经院长批准,撤销原审判决,宣告潘汉年无罪。
可是裁定书下达后,我们才知道,潘汉年早已在5年前离开人世了。
1975年5月,潘汉年从秦城监狱转到湖南,与先期到达的董慧一起被安置在湘东南茶陵的洣江茶场,继续劳动改造。
1976年10月,潘汉年得知“四人帮”被逮捕的消息,欣喜若狂。
可是1976年12月26日这一天,为了纪念毛泽东诞辰84周年,《人民日报》《湖南日报》等全国各大报纸都在头版头条登了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一文,这篇文章彻底击垮了潘汉年。
1977年3月,经请示公安部批准,潘汉年化名“萧叔安”住进湖南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4月14日傍晚,71岁的潘汉年与世长辞。
去世前,董慧获准来到病室,潘汉年睁大眼睛看着董慧,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潘汉年死后,做了遗体解剖,发现他肝部已烂成了豆腐渣。
他的骨灰被安葬在长沙金盆岭墓地,墓碑写着“萧叔安之墓”。
1979年,61岁的董慧也离开人世。
董慧出生于香港一个富裕人家,为了追求革命理想来到延安,1940年与潘汉年结婚,而且利用父亲的银行家背景帮助中共做了很多工作。
所以董慧被捕后,潘汉年曾说她是“最冤枉的”。
而无论环境多么险恶,董慧从未离开过潘汉年,想来令人叹息。
因为潘汉年与董慧夫妇生前无子女,身后无亲人,裁定书除了送给中央有关部门外,已无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