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侣替代框架未定案,香港性/别小众:婚姻和伴侣法 why not both?

「香港同志组织提倡“伴侣法”,为何社会需要婚姻以外的选择?」

特约撰稿人伍咏欣 发自香港

Liam 说:“我们看起来像典型的异性恋关系,但是在我们的关系之中是没有男女之分——我们是彼此的人生伴侣。”摄:林振东/端传媒

编按:香港终审法院于2023年9月5日就岑子杰的司法覆核案,裁定政府未有履行积极义务,为同性伴侣确立替代途径,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亦未有给予同性伴侣适当权利。终院于同年10月27日颁令,要求政府须两年内确立同性伴侣关系替代框架,使其伴侣关系能获法律承认。确立框架的时限还有约一年,香港性小众社群、同志组织提倡了不少意见,其中一项为“伴侣法”。本报导走访性小众伴侣、同志组织和律师,探讨婚姻和民事结合的意义、相关性小众权益的司法案件进度,以及伴侣法的轮廓和细节。早前,端传媒亦为香港首场大型多元骄傲婚礼进行了深度采访,报导按此

两个不认同婚姻的人,最后还是选择了结婚。

2024年6月 Pride Month,婚礼策划公司 NEXT CHAPTER LGBT 联同逸东酒店,举办了香港首场大型多元骄傲婚礼,赞助十对多元性别及性倾向的伴侣于线上登记美国的同性婚姻,活动吸引了十多间中英媒体采访。

Stephanie 和 Liam 是其中一对伴侣。有别于其他新人的浪漫爱情感言,Stephanie 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有一天会结婚,因为在关系上,我不明白什么叫浪漫,也不明白什么是性吸引,我对婚姻完全没有任何想法,直至遇上 Liam。”

“我本身是一个 trans man,对我而言,婚姻与身份证有很多挂勾。”Liam 发表感言时,也在媒体前为多元性别社群说话:“我们看起来像典型的异性恋关系,但是在我们的关系之中是没有男女之分——我们是彼此的人生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