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幼儿园长之子涉拍大量性影像,媒体依法无法揭露校名引议|Whatsnew

「法规对于儿少权益张起保护伞,但台湾新闻业经常得面对“报与不报”的难题。」

端传媒实习记者 江亮儒 发自台北

2024年6月30日,儿童在亲水公园嬉水。摄:陈焯煇/端传媒

台北市一间私立幼儿园园长之子被控于2023年涉嫌猥亵、性侵多名幼童,目前全案依涉犯儿少性剥削等罪持续侦办,台北地院将在8月宣判。

事件源于2023年媒体揭露被告涉嫌性侵多名女童,经检警调查后,检方先是针对六名受害女童依未成年违反意愿猥亵、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被告。不料,经媒体报导后有十多名女童家长报案,检方追查时又在嫌犯住处搜出多部手机,查获逾六百支性影像,且拍摄时间都在一年内。

媒体更报导,嫌犯母亲在事件爆发矢口否认儿子涉案,遭到舆论批评包庇,甚至被质疑将其另经营之私立托婴中心更名,持续执业。

儿少权法规范媒体不得揭露校名

据多家媒体报导,受害女童家长首次通报时间为2022年7月,然直到隔年3月“教保条例与幼照法修正案”正式实施,才规定在“调查期间”的教保服务机构应停聘涉案人员;而7月台北市教育局再次接获通报,北市教育局认定该名教保员有性侵、性骚扰行为,嫌犯才在检调羁押后离职。

此期间长达一年的犯行,成为此案近来在台湾舆论沸腾的主因。

除此,舆论更不满现行《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69条规定“宣传品、出版品、广播、电视、网际网路或其他媒体对下列儿童及少年不得报导或记载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使得台湾媒体在报导此事件时无从揭露校名,因而使家长在嫌犯2022年遭控并受调查一事仍不知情,持续将孩童送去该所幼儿园;且从犯案时间轴来看,嫌犯在2022年遭控后因证据不足未能起诉,后续更持续犯行长达一年之久。

2024年7月4日,台北及新北市。摄:陈焯煇/端传媒

涉案幼儿园已废止许可

而针对外界质疑北市府并未在接获通报的第一时间开罚、祭出停职处分,市长蒋万安15日表示,去年教育局与社会局同警方介入并即刻调阅监视器,但未发现相关证据,后来全案于2023年6月以不起诉处分侦查终结。蒋万安强调,会再针对相关过程进行检讨,请警察局、社会局与教育局加强稽查,除防止旧园长重新借壳上市,也将召开跨局处会议,提出修法以保护儿少权益。

北市教育局则进一步召开家长说明会并在2023年10月1日废止设立许可。北市教育局又针对本案行为人裁罚新台币60万元,且其终身不得在教保服务机构任职;教育部则成立专案小组,对幼童进行个案辅导,并提供相关安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