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获准由英国御用大律师 Tim Owen代表抗辩,人大释法后国安委评估由Tim Owen代表黎智英很大可能会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建议入境处拒绝他的工作签证申请。黎智英申请司法覆核遭驳回后,再提出上诉,今年4月被驳回。黎智英于5月再向上诉庭申请终极上诉许可,上诉庭今日颁布书面判词,拒绝上诉许可申请,认为没有合理争辩的理由,下令黎智英需支付政府方讼费。
上诉庭考虑后,表示国安委决定是否不受司法覆核的议题在上诉庭已讨论,一拼解读《香港国安法》第14条及人大释法时最能明确看出立法原意,人大根本没有打算给予司法管辖权予香港法院去审视国安委的判断、决定及行为,裁定所有国安委按《香港国安法》第14条所作的决定均不受司法覆核,直接驳回终极上诉许可证明书申请。
上诉庭下令黎智英作为败诉方,需支付政府方的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