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欢迎立法会三读通过《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修例旨在提高业主立案法团运作的透明度和问责性,以及加强阻吓不遵守《建筑物管理条例》的情况。修例将于7月12日刊宪,并于一年后、即2025年7月13日起实施。
根据修例,就建筑物大型维修工程所需的供应品、货品或服务的采购,以及就建筑物管理所需的其他高价值采购,施加若干规定。如果每个大厦单位所占的维修工程价值平均超过3万元,会被视为大型采购,相关决议必须由至少5%的业主或100名业主,亲身投票通过。
另外,就法团等的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文件,及关乎建筑物管理的会议程序,会施加规定,并将没有保存某些关乎建筑物管理的文件,订为刑事罪行。
民政事务总署会展开多项教育和宣传活动,并会更新一系列指引,协助业主和法团了解修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