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会继续讨论道路交通法案 议员对是否引入「扣分制」、应否保留「轻微违反制度」有分歧

本澳车辆数量超过20万。(资料相片)

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昨(20)日继续细则性讨论《道路交通法》法案(下称法案)。直选议员、委员会主席李静仪会后总结时表示,会议内容主要仍在讨论原则性问题,包括有议员提出是否应保留轻微违反制度、反对引入「扣分制」。委会员将今日继续审议该法案。

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交通局局长林衍新等政府代表列席会议。李静仪指出,关于是否设立扣分制,有议员表示不认同设立扣分制,亦有议员持开放态度,关注行政当局如何订定扣分项目及程度。除此之外,亦较多意见关注该法案是否应保留轻微违反制度,而该制度则与「扣分制」相关。

根据法案,「扣分制」主要针对驾驶者不服从执法人员的命令(法案第7条)和违反交通信号(第8条)的行为,违反者将面临罚款和扣分;法案亦建议17个禁止符号纳入「扣分制」。

直选议员、一常会主席李静仪会后向传媒总结。

李静仪又指出,会上有议员关注当局纳入该等禁止符号考量因素为何。据政府所提供的料,在现行补充法规内(如17a至17e),近年的违反情况并不多。其中违反最多的是禁止两轮重型摩托车通行(17b)标志,去年有109宗;其次是禁止超过某一高度车辆通行(18a)标志,去年有49宗违反,有些标志录得零开罚。故此,亦有委员促政府解释引入「扣分制」想解决什么问题或最终想达致甚么目标。

罗立文在会后回应传媒提问时重申,当局是坚持引入「扣分制」这一大原则,在此前提下政府将继续研究执行细节。

他又指出,目前仍与一常会在讨论该法案的一些原则,理解议员对法案内容有不同意见,「不适宜讲多几句⋯⋯(议员)一定有不同睇法,继续倾」。

据统计局资料,去年12月底全澳注册机动车共251,867辆,按年上升0.9%,轻型汽车为116,282辆,而重型电单车则109,369辆,两者分别增加1.9%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