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生经网上招聘平台受聘为茶饮店员工后,怀疑被拖欠薪金。员工曾向招聘平台反映,未能解决问题,涉事员工向劳工处求助,最后只能追讨部分薪金。
有员工表示,在网上平台应征时薪60元的茶饮店,在2月底至3月初上班,雇主指要4月才能发工资,拖欠约薪金2千元。直至4月,雇主以去了日本为由拖延出粮,员工上月向劳工处求助,最终获发工资。
另一员工表示,于3月初上班,至4月仍未出粮,拖欠约4000元。4月底又以支票寄失为由拖延出粮。期间雇主又指没有涉事员工上班纪录,要扣减薪金。最终事主于上月获发部分薪金,较原定金额少600元。
协助他们的黄大仙区议员莫建荣表示,暂时收到3宗相关个案。他建议招聘平台应设立监管制度,如雇主或公司曾被控违反条例,需暂停有关公司刊登招聘广告。
酒店及餐饮从业员协会权益干事梁静雯提醒求职者应与雇主签合约,不要只作口头协议,并需要看清楚合约内容才签署。她又说若只作口头协议,最好保留对话及语音纪录,以便向劳工处求助时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