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寿曾赴市府讨论移转北士科地上权 议员质疑密会


议员林延凤指出,新光人寿派人在3月28日赴市府拜会讨论北士科园区T17、T18移转地上权,却无会议纪录,质疑是密会。市府表示,此为礼貌性拜会并且告知未取得使照前不能移转。

北市议会昨天召开北投士林科技园区T16、T17、T18地上权招商过程疑义等4案进行专案报告,市长蒋万安率市府官员列席报告并备询。




民进党籍议员林延凤质询先问蒋万安是否知道新光人寿曾派员与市府人员开会。蒋万安答询据他了解是没有。

林延凤接著表示,但新光人寿在3月28日曾派员到市府与法务局等官员讨论移转地上权,新寿应知道移转地上权前须先取得建物使用执照,还刻意拜会市府,认为是想闯关,且经调资料,市府竟无会议纪录,质疑为密会。

她说,北市府应要求新寿准备赔偿延宕拖累地方开发的相关损失,且建议重新议约并针对权利金重新谈判。

北市法务局发布新闻资料表示,有关3月28日新光人寿至法务局陈述意见室拜会,讨论移转、设定、信托地上权问题的行程,属礼貌性拜会,非正式会议,所以无会议纪录及录音,会议时间及与会人员,皆配合议员问政及索资如实提供,非议员所称密会。

法务局指出,新光人寿由陈姓副总出席,北市府由法务局长连堂凯、地政局长陈信良等人与会,双方仅就契约第4.4条执行做意见交流讨论有关地上权移转、设定负担与信托约定。

法务局表示,至于业者有无移转地上权,不便代新光人寿说明,依合约规定,业者未取得建物使用执照前,不能移转地上权与第三人。

针对议员指蒋万安不知新光人寿密会一事,北市府副发言人郭音兰透过文字讯息回应,蒋万安答询时已说明自己未密会新光人寿,更无府级长官行程,而议员索资拿到行程内容,为局处行程且为礼貌性拜会和意见交流,且局处已明确表达态度,未取得使照前不能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