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三度猥亵同居女友女儿 男遭判刑2年并接受精神治疗

新北市廖姓男子见同居女友的小女儿年幼可欺,连续3天趁同床共眠之际,脱光其衣裤出手抚摸猥亵。示意图/Ingimage

新北市廖姓男子见同居女友的小女儿年幼可欺,连续3天趁同床共眠之际,脱光其衣裤出手抚摸猥亵,因小女孩童言童语告诉妈妈,「睡觉时,叔叔会摸尿尿那里」怒提告。新北地院考量事后双方已达成和解,日前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至医疗机构完成精神治疗或心理辅导,同时要应接受法治教育课程3场,可上诉。

判决指出,现年23岁廖姓男子去年结识一名单亲妈妈,双方交往为男女朋友并租屋同居,去年7月初,廖男连续3天晚上趁与同居女友的小女友同床共眠之际,三度脱下小女孩衣裤并出手抚摸猥亵。「睡觉时,叔叔都会摸尿尿那里。」小女孩事后童言童语告诉妈妈此事,引起廖男同居女友不满报警提告。

新北地院考量廖男到案后坦承犯行表示悔意,且未使用暴力胁迫及言语恐吓,事后也已与受害女童及同居女友达成和解,日前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至医疗机构完成精神治疗或心理辅导,同时要应接受法治教育课程3场,仍可上诉。

新北市廖姓男子见同居女友的小女儿年幼可欺,连续3天趁同床共眠之际,脱光其衣裤出手抚摸猥亵。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