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气爆案,警方昨晚以证人身分,通知工人、百货员工、欣中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等20人到警局询问。

承办检察官认为有复讯必要,再通知16人到地检署开庭。中检表示,目前先厘清事发过程,后续再调查责任归属,16人接受复讯后,皆以证人身分请回,暂无人转列被告。

应讯的16人中,有2名是在12楼现场工作的工人,头部与双脚皆受伤、包扎绷带,2人接受检方复讯后搭车离开地检署。这两名工人表示,爆炸时刚好在12楼工作,距离爆炸点相当近,突然之间就爆炸了,对于爆炸原因皆表示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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