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城市?最低工资竟低于维生指数

《福布斯》杂志早前引用国际货币组织的数据计出全球最富裕地区,澳门以134,140美元的人均GDP位列世界第二、亚洲第一。

《福布斯》杂志早前引用国际货币组织的数据计出全球最富裕地区,澳门以134,140美元的人均GDP位列世界第二、亚洲第一。人均GDP仅次于卢森堡(人均143,740美元),比起新加坡、卡塔尔、阿联酋、瑞士及美国还要高。当然,这不算是新闻,因为早在疫情前,澳门的人均GDP,也已走在世界前列。这个数字教不少澳门人惊叹,同时也无奈,纷纷感叹「怎么我就不觉得我如此富有?」人均GDP134,140美元,折合约107.37万澳门元(下称元),平均每人每月接近9万元。「噢,见鬼了,我的钱到底到哪里去了?」

我们都知道,世界上有贫富悬殊这回事,所以你每月没有9万元,也只能认命。只是,作为一个富裕城市,澳门法定的最低时薪只有34元、最低月薪只有7,072元。看看前面那个大哥哥卢森堡,其财富世界第一,而最低工资也是世界第一,最低月薪逾2,500欧元。卢森堡比不上,但我们的最低工资竟比香港和台湾都要低,那确实说不过去。

当年笔者还是议员时,也曾参与最低工资法律的制订,那真叫艰辛。拖了许多年才终于立法,立法时的起薪点也仅是时薪30元,从2016年至今,相隔九年,时薪仅是34元。九年才加了4元,真教人汗颜。

从来,最低工资的金额多少,都不是讲科学数据,而是靠劳资角力。在澳门,劳方弱势,所以最低工资当然是任人宰割。因此,这就难以发挥最低工资对劳动者保障的作用。

笔者既非劳方亦非资方,相信更能客观理性地讨论最低工资应如何订定。

教宗若望保禄于1981年所颁布的《工作通谕》中论及,工作者获得合理工资是一项重要的权利,而所谓合理薪酬就是指「可以让一家人保持安定、生活无忧」的薪酬。「安定、生活无忧」的薪酬当然并不是富裕,但最少不应是忧柴忧米,生活拮据。而且,这个标准是一个工作者的工资「可以让一家人保持安定、生活无忧」,不是「双职」。也许,有人说,这是教宗的通谕,我不是天主教徒,这与我何干?好,那就不说教宗,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中对工资方面的论述,除了要确保同工同酬不受歧视之外,更重要的是确保工资应能「维持本人及家属符合本盟约规定之合理生活水平」。何谓「合理生活水平」,当然也没标准,但最少应该是「可以让一家人保持安定、生活无忧」吧。这与天主教会的看法又是殊途同归。重要的是,《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不同于教宗的《工作通谕》,它是澳门《基本法》第四十条所明确延伸至澳门特区,并规定应将《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的。那就是说,本澳最低工资的订定,应确保工作者能「维持本人及家属符合本盟约规定之合理生活水平」。

慕拉士一带多工厦。

有了这个视角,我们可以重新检视一下本澳现时的最低工资了。虽然「合理生活水平」仍难界定,也当然不是笔者说了算,幸好我们有把现成标尺,就是「维生指数」。用维生指数来作为标准计算工资,应该说是低了点,但却最少是客观的数字,并且来自官方,可以减少一些争论。

所谓维生指数,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人在澳门要维持生存的最低金额。按维生指数来生活的算不算是「合理生活水平」,应该不算。因为这个维生指数是用作支援贫穷者,支援那些无法正常参与劳动的标准。而作为全职的劳动者,其劳动报酬不应与维生指数挂钩,更不应低于维生指数这个标准。否则,人人都伸手拿救济,而不会参与工作。

而现实是,我们的最低工资是低于维生指数的,不可谓不讽剌。

或谓,不是呀,澳门一个人的维生指数是4,350元,而我们的最低工资是7,072元。这又是另一个谬误。

看看教宗《工作通谕》和国际公约在讨论工资时,为何都以「一家人」及「本人及家属」来界定呢?因为从经济学角度,劳动者的工资应保障到以下几方面:1)劳动者本身的生存;2)劳动者及其家人子女的温饱;3)劳动者的子女能接受教育及合理的发展空间;4)劳动者有足够的闲暇可持续进修。因为,若劳动者的劳动参与只能养活他自己,那么人类就没有下一代的繁衍,等这批劳动者故去,世界就终结了。所以,工资是以「一家人」及「本人及家属」来界定,才是合理的。

南湾一带为本澳商业区。

以此理解,一个人工作应可维持一个家庭的基本开支。一个四口之家,按照维生指数的标准,其参与劳动的成员,其最低工就应有13,390元(若以三口之家计算是11,020元)。很吓人吧,即便13,390元其实仅及卢森堡的最低工资的65%而已。当然,现实一点,最低工资月薪13,390元是天方夜谭。但退一步而言,一个四口之家有两个人工作,以一个多养一个计算,最低工资以2人家庭的维生指数为标准,即7,990元。若按此衡量,本澳现时的最低工资仅有7,072元,确实还差得远。

当局一直忧虑商界承受不起,所以在制订最低工资时才特别谨小慎微。但老实说,若一个企业,聘用员工竟连合理的最低工资都支付不起,那只说明其生存能力根本不足以在商业社会中混,而靠压搾员工来降低经营成本,也绝不是长久之法和生存之道。

特区政府在考虑商界困难的同时,也应顾及社会公义和对基层劳动者的公平性。在最低工资明显偏低到连维生指数也不及时,就应逐年增加最低工资金额,有规划令最低工资在若干年内追上维生指数的水平,而非现在的两年一检,而检讨结果更是荒诞:多数情况下认为无需调升。这对澳门这个被誉为世界第二、亚洲第一富裕地区的小城,确实是莫大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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