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4日电)前幸福人寿董事长邓文聪涉嫌保险法特别背信等罪遭北检起诉,目前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北院13日裁定400万元交保,今天裁定加保至600万元、电子监控,每天到北院法警室报到。
台北地检署已提起抗告,北院预计稍晚将卷证送交台湾高等法院。
邓文聪涉掏空案,最高法院依2个保险法背信罪判刑10年、16年,洗钱判刑4年定谳。高院裁定3罪应执行27年,并科罚金8.5亿元。邓文聪入监执行后,目前获准保外就医。
邓文聪另有2案正在北院审理中。北院13日裁定邓文聪1000万元交保,折冲后改交保400万元,并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接受电子脚环的科技设备监控,每周一到周五到北院法警室报到,每晚用手机拍照传送给监控中心。
北院今天下午再度开庭讯问邓文聪,讯后裁定加保到600万元,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戴电子脚环,每天(台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之日外)上午9时至下午3时间到北院法警室报到,每天晚间7时30分起至9时止,持用专用手机拍摄自己面部照片,并传送到监控中心。(编辑:张铭坤)11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