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耀明:治标无力治本无方 拐骗集团逍遥缅甸

作者:杜耀明
RFA 20250123

香港保安当局上周大张旗鼓,派出副局长率团赴泰国,跟进十二名港人被拐到缅甸诈骗园区的个案,起初还预告可带他们回港,结果空手而还,甚至连归期也欠奉。

一个高调又事先张扬的营救行动,政府立威不成也都算了,却暴露了保安当局情报不准,工作部署也不周全。一批官员高调起行,自以为鸿鹄将至,急不及待预报成果,若非给人误导,就是自己错判,结果尴尬自招,营救行动变了走访交流和联络。

无疑,当局自己可以不感尴尬,但也不妨从三方面检讨一下:一是如何提高情报质素和判断能力;二是人命行先,邀功随后,营救行动必须高度保密,待受害人离开险境才好张扬;三是学好期望管理,先救人再宣传,否则提高大家的期望,最后交了白卷,接下来便非常被动,当局至今仍在解释各项质疑和指责。

须订立专门法例 加重打击贩卖人口

面对拐骗勾当,特区保安当局一直强调会继续做好案件调查和执法、联络有关方面、交换情报、旅游警示、加强宣传及教育市民。不过,即使当局的确做好自己的工作,但事实依然是无法营救受害人,更不要说防范罪行发生。去年第二季至今,以征聘到海外工作为名的拐骗案,共二十八宗,现时仍有十人遭拐骗集团禁锢海外。

可见,问题不是当局不用功,而是现行的执法工作并不足以解决问题,加上当局一直认为香港不是贩卖人口的目的地或转运地,所以认为问题不大,但不幸这种想法低估了情况,反而成为问题的一部分,令当局没有因时制宜,与时并进。

例如香港目前只靠不同法律,针对人口贩运过程中所触犯的罪行提出检控,如身体虐待、非法禁锢、刑事恐吓、非法扣押私人贵重物品、诱拐儿童、非法雇用、扣发工资等等,但没有专门的法例打击贩卖人口的活动,包括劳动剥削、强迫犯罪等。相反,订立打击贩卖人口的法律,一可授权执法者更大的调查权力,提高办案效率,二可加重对犯罪者的刑罚,增加阻吓力,同时表明当局全力对付罪犯的决心。三十多年前大陆颁布《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正是好例子。

港府国安意识不足 也未「从源头防控」

拐骗人口案件不绝,反映当局欠缺国家安全意识。特区当局信奉的国家安全观五大要素的头一项就是「以民为本」,必须「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的福祉,依靠人民,稳固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见国家安全教育网页)。再者,国家安全观念含意广阔,包括社会安全,目标是「防范、消除、控制直接威胁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暴力恐怖事件」,以达致「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换言之,当局可做却没做的是引用国安法,将破坏社会安全的贩卖香港人口贩子视为国安罪犯,并且悬红通缉疑犯归案。

除了因循旧法不思进取,欠缺社会安全意识,保安当局也不懂对症下药,从源头上阻止罪案。香港近年拐骗案之中,三分二受害人是通过社交平台而被诱骗,因此截断诈骗信息的传播来源,理所当然。根据全球防诈骗联盟(GASA) 2024年调查发现,脸书是最常接触到诈骗讯息的平台,如新加坡大约四成,泰国接近五成,台湾更超过六成。台湾有关部门因此双管齐下,一面派部长级官员向脸书总部以至美国官员力陈问题所在,同时本地立法,全面实施广告主实名制,并要求平台业者定期缴交验证身份及防诈计划报告,不遵从者可被「断网」。

无「人民安全」 哪有国家安全?

今时今日,香港立法会的存在目的是支持政府施政,政府要法律有法律,要多快通过法律都可以,当局可以对发放诈骗信息的平台无动于衷?更何况《国安法》下,执法部门要权有权,甚至不用《国安法》,以不诚实使用电脑罪,便足以把网上骗子绳之于法,只要探员如常「放蛇」,怎会接触不到拐骗罪犯?

保安当局治本无方,治标也无力。二十多名被拐骗至缅甸的香港人,都是途经泰国机场再被接往诈骗园区,换言之,泰国成为方便歹徒掩饰罪行的中途站,但香港只对泰国发出黄色旅游警告,提醒大家旅游安全而已。当局何不贯彻到底,借用《国安法》宁枉无纵的精神看问题,要求泰国当局除非能够证明完全没有可能以当地为贩卖人口的转运站,否则香港会发出红色旅游警告,表明不宜前往旅行。

由治标到治本,再到营救行动,保安当局不能科科交白卷,否则大家会问:人民欠安全的国家,还有国家安全吗?

-杜耀明(资深传媒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