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22日电)金管会研议大规模翻修保险法,并将净值比监理指标纳入检讨范围。在保险法启动大规模翻修前,短期内金管会也将先推动保险法修法引入介入权制度,并明定免遭强制执行的保单种类,包括健康险及伤害险等。
金管会今天举行新春记者会,主委彭金隆表示,金管会研议将健康险及伤害险全面列入排除强制执行范围,目前强制执行案件可望一举减少7成,另解约金若在一定金额以下的具高度储蓄性质年金险及寿险,亦排除执行,希望争取将此次保险法修正案列为立法院下个会期优先法案。
另一方面,金管会保险局长王丽惠提到,国际金融业务条例规定,OIU经营国际保险业务所得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及所得税,自条文生效日起算10年,将于今年2月届期,金管会已与财政部达成延长免税期间共识,亦将力拚于下会期优先修法,并回溯生效。
除了短期修法规划,考量牵动保险市场发展的保险法已逾20年未大修,金管会预计以1年时间搜集各方意见,翻修保险契约法及业法,一次周延考量未来2、30年市场所需架构。
彭金隆说,实务上,过去不同保险法专家对契约法均有表达不同意见,金管会曾在2018年启动一次契约法修正,对团险再定义及厘清契约当事人身分关系等,此次除了检视契约法外,亦将翻修业法规范。
彭金隆举例,现行保险业法有关投资规定,投资组合通常以标的及上下限比率进行规范,面对风险及投资概念变化,未来将有机会重新检讨,另接轨新会计制度后,负债提拨及定义均有重大变化,将与时俱进调整。
另现行保险业以RBC及净值比作为清偿能力指标,彭金隆透露,此次保险法翻修,「净值比确实也在进行检讨」,在国内保险业接轨TW-ICS后,金管会希望ICS和净值比达到互补效果、不要导向不同方向,资本监理制度应鼓励保险业往长期稳健发展,而非过度著重短期利益。(编辑:林家娴)11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