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指「政治中立」是错误观念 邓炳强:公务员有对国家安全积极责任

邓炳强于《港台》节目专访中强调《国安法》清楚列明公职人员有责任积极及主动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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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由殖民地到主权移交后,一直要求公务员必须「政治中立」,但《国安法》下的新时代,过去认为对的今天都觉得是错。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接受《港台》专访重新诠释,指「政治中立」是「错误观念」,强调《国安法》清楚列明公职人员有责任积极及主动维护国家安全。有前公务员坦言,邓炳强的做法犹如鼓励「笃灰」。

邓炳强周二(22日)于《港台》节目专访中提到,公务员对国家安全有主动责任:「你知道以往公务员是有个错误观念,叫做『政治中立』,不谈政治、我又不帮政府、又不帮外面,总之是个机器,麻木就无事,这是以往在不同立法会环境下,产生的一些错误想法,现在就不同。其实我们公务员,有个对于国家安全的积极责任。」

他表示会在今年第一季,推出指引解释20个国安范畴与自身工作的关系。

前公务员:邓炳强鼓励「笃灰」

有前公务员以文字回复本台,直指邓炳强的做法变相鼓励「笃灰」,形容现在强调的「港式维护国家安全」是要人民配合,犹如毛泽东要人民互相监察,散播白色恐怖,歪曲事实。本台亦向华员会及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查询,暂时未有回复。

虽然邓炳强重新定性「政治中立」是错误,但记者翻查公务员事务局网页,有关「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品行和纪律」一栏列明「政治中立」为政府12项基本信念中其中一项,写明「公务员和市民一样,享有公民及政治权利,但另一方面,社会需要公务员队伍保持政治中立。在现行政策下,当局力求在两者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政府不反对个别公务员参加与本身职务并无利益冲突的政治及助选活动,但某些高级公务员或因工作性质而容易被视为有偏私之嫌,则会被禁止参与相关活动,当中包括首长级公务员、政务主任、新闻主任及警务处纪律部队。

公务员「政治中立」由末代港督彭定康提出;当局09年再次制定「公务员守则」时,强调「政治中立是核心价值」。而不少西方国家亦奉行公务员必须中立,美国政府早于1883年制定《潘德尔顿法案》(Pendelton Act) ,规定任何人不得凭职权或影响力,强迫他人或团体从事政治活动;英国亦规定公务员不介入政治纷争,追溯至1710年,当时的议会颁布法令,已禁止邮政人员参与选举活动。

桑普:公务员成为中共螺丝

时事评论员桑普指出,「政治中立」过去一直是公务员行之有效的原则:「英国殖民时期的香港,『政治中立』是说公务员超越个人政治理念之外,不会偏袒于某一个政党或政治团体,公正、平衡、用中立能力处理事务,而且不积极介入任何政治活动。」

他又认为公务员被逼效忠,已失去自主能力:「当时政治中立,要求公务员对于自己的政见沉默 ,现在是必须要挖开肚皮,要将这些事,讲真讲假,都要依赖党国生存。(中共)一定要全面管治权,(公务员)全面成为党国的螺丝及机器,这一点是好吓人,即是说公务员稍为有少少理想,甚至乎异见,都可能会被开除,甚至乎被拘捕,这是一个是非常严峻的挑战。」

相比起民主自由社会,桑普认为香港政府已不再重视公务员的专业能力,亦慨叹公务员现在只能为中共执行任务。

编辑:李荣添  网编: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