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计划修订《土地业权条例》,在2027年新批出土地实施「业权注册制度」。
发展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指出,香港现行的土地注册制度属「契约注册制度」,物业转易时,要彻底查核业权契据以确定业权「无瑕疵」,程序冗长及繁复;物业拥有人亦须妥为保存物业的业权契据。当局指,实施业权注册制度可简化物业转易程序,业权可透过查阅业权注册记录确立,执业律师毋须调查业权。
当局表示,根据过去统计数字,粗略估计修订条例生效后的五年内、约450份批地文件会被注册,约新增25000份土地登记册。
另外,新修订建议废除「强制更正原则」,如果买家是真诚亦不知情,并已付出有值代价、管有物业,即使有关物业转移曾牵涉第三者欺诈,仍可享有「不可推翻的业权」;卖家可循「土地业权弥偿基金」得到弥偿。同时,如果已注册业权的买家,亦非真诚买家、亦非以有值代价获得物业,或并无管有物业,法庭可于考虑有关个案后,酌情恢复前拥有人的业权。
当局亦提到,「弥偿基金」以自负盈亏原则营运,建议弥偿上限5000万元及征费率0.014%;政府会为基金提供一笔1亿5000万元的备用贷款。
发展局发言人说,采取「以册为准」原则,「先易后难」推行「新土地先行」方案,分阶段落实业权注册,即新例生效当日或其后批出的土地,包括卖地、私人协约及换地批出的土地。
至于有无全面实施新制度的时间表,发展局发言人说,不想太强权或高压推行,因为香港土地物业价值不低;又指不少地方都是新旧制并行一段时间,举例苏格兰花了40年时间将四成业权转至新制,强调政府需要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