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金山涉以瑜伽球毒杀妻女 陪审团商议3小时 一致裁定谋杀罪成

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被指把載有一氧化碳並已拔除活塞的瑜伽球,放在妻子的私家車內,妻與次女駕車時中毒死亡。許在2018年被裁定2項謀殺罪成。他於2023年終極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控方指許以為策劃了一場無人察覺的完美犯罪,許卻堅稱沒有把毒球放入車,認為控方只靠環境證供,不足把他定罪。經過41日重審,7人陪審團今早11時半退庭,商議逾3小時後一致裁定許金山謀殺妻子及次女兩罪均罪成。

許聞判在犯人欄內面無表情,表現平靜。當法官問及許在受判前有否說話要說,許靜默數秒後稱沒有,法官依例判處許終身監禁。

被告許金山,案發時53歲,在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他被控2項謀殺罪,指他於2015年5月22日謀殺黃秀芬(47歲)及許儷玲(16歲)。

許金山: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涉嫌於2015年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謀殺妻女,案件於9月審結,許金山兩項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由於案件過程、犯案手法離奇,猶如《神探伽利略》真實版,引起公眾關注。(資料圖片)
許金山的妻子黃秀芬(左)及次女許儷玲(右)均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資料圖片)
警方在兩名死者所處的Mini Cooper的車尾箱內,發現一個洩了氣的瑜伽球。(資料圖片)
警方懷疑一氧化碳是由在車尾箱內的瑜伽球釋出。(羅君豪攝)

暫委法官祁彥輝席在審訊之初,已向4男3女陪審團提到今次審訊是重審,並特別提醒陪審團,必須將原審內容拋諸腦後,亦不應自行搜集資料或翻閱網上報道。

案情指,被告許金山的妻子黃秀芬,案發當日下午2時許,駕駛一輛黃色的Mini Cooper離開西貢寓所,次女許儷玲(Lily)亦有隨行,並坐在副駕駛座。同日稍後時間,女途人在西沙路西澳村見到該車停在路旁,車內兩人低頭沒有反應,於是報警。許妻與其女送院後證實死亡,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警方經調查後,認為放在Mini Cooper車尾箱的瑜伽球,釋出一氧化碳,令兩人死亡。

調查又發現,案發前半年,許進行過一項與一氧化碳有關的研究,他並指示其助手採購一氧化碳。案發前兩日,許將兩個瑜伽球注入一氧化碳,向助手稱要將瑜伽球交給另一名教授作測試,最後卻帶了回家。

事發後兩年,警方在2017年5月拘捕許,許在警誡下承認把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帶回家,但稱是為了殺老鼠,又指他事發前曾向次女提及瑜伽球內有毒氣,又指次女曾因壓力有自殺念頭。

案情亦提及,

許與其研究助理李泳怡(Shara)發展婚外情,許亦承認其妻子知悉他出軌,但指其妻接受。

控方認為,許的研究缺乏科研價值,借「假研究」為由購入一氧化碳,真正的目的是借機殺害妻子,形容本案是一場經過精心計算的謀殺,認為許作為中大副教授兼麻醉科醫生,必然熟知一氧化碳可致命,形容許案發時自以為策劃了一場無人察覺的完美犯罪(Perfect Crime),認為許原本只意圖殺妻,碰巧次女亦在車上,並同時遇害,這或非在許的預期,但他對於妻子和女兒的死亡罪責相同。

許自辯時卻否認曾把瑜伽球放入其妻的車尾箱,又指控方只以環境證供指控他,認為不足以令他入罪

案件編號:HCCC38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