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海关关员上周五(3日)在九龙湾冲出马路做「人肉路障」,企图拦截一架被警方追捕的电单车,最终电单车失控撼防撞柱,27岁铁骑士伤重死亡。事件引起市民关注及愤怒,有大律师指出关员或涉误杀罪,而「人肉拦车」前提要先清楚涉可逮捕罪行,否则并无权利协助拘捕。目前,该名关员被以「干预汽车」罪拘捕并获准保释。
从行车记录仪可见,铁骑士正高速行驶,后方有交通警追截。其后一名休班海关关员冲出马路做「人肉路障」企图拦车,至电单车驶近一刻,关员张开双手触碰电单车,疑因冲力过大,自转一圈后倒地再起身;另一角度的行车记录仪可见电单车失控撞向防撞柱,铁骑士与车凌空飞起,零件碎满一地;最终铁骑士伤重死亡,现场至少有两个目击者。
据报,交通警原先只因电单车怀疑因车牌未安装妥当,而尾随响号要求电单车停车,惟铁骑士未有理会并继续行驶。车祸后,发现电单车行车证及保险亦已过期。
市民质疑休班关员挥拳打铁骑士头部
事件引起社会热议,关员的举动罔顾铁骑士甚或自身安危,最终导致悲剧,是否涉刑事责任。有市民甚至质疑休班关员有挥拳打铁骑士头部,有否构成谋杀或误杀。
大律师陆伟雄向本台指,是否控告误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关员伸手时有否碰到铁骑士或车身:「当时他并非当值,亦没有穿制服,亦没有身处路障。我不知道他的目的是甚么,但最终令司机『炒车』,然后死亡。如果警方调查后发觉海关关员有刑责,最严重可以控告误杀。」
法例容许任何人在乎合条件下协助拘捕疑犯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101条,「任何人」可无需手令而逮捕任何怀疑犯罪的人;但陆伟雄强调,前提是有「合理怀疑」该人犯了有机会被判入狱超过12个月的「可逮捕罪行」:「关员究竟是否知道这个涉案司机、死者,被警察追捕是因为甚么原因。因为警察追捕人好多原因,未必干犯可以逮捕的罪行,如果他没有干犯可逮捕罪行,不论你多好人或有正义感,在法律上你没有权拘捕。」
东九龙总区交通部特别调查队正跟进调查案件;据报,警方案发当日已经以涉嫌干预汽车罪拘捕该名关员,获准保释候查。但由于案情复杂,有关案件仍在调查中,警方正搜集所有适用的证据,并会再征询律政司意见 。《干预汽车》条例订明,若无合法权限下干预车辆任何部分,可判二级罚款、或判监12个月。
09年港警以市民座驾拦截飞车终道歉
陆伟雄指出,用手尝试「人肉拦车」这类情节在电影常有出现,但现实上非常危险:「你的动作不单止令那个人受伤或有交通意外,甚至自己也受伤。他的出发点是好,很祟高,但同时有否顾及那个人及自己安全呢?如果当时顾及不了,这就是鲁莽。」
类似事件过去亦有发生,2009年警方于东区走廊,截停市民的车作为人肉路障,截停非法赛车,最终部分车辆损毁。即使警方执勤中,最终时任警务处长邓竟成也要公开道歉指此举非常危险。
美国有严格指引追截疑犯
澳洲执业律师许智峰同意关员或涉鲁莽误杀或严重疏忽误杀。许智峰说:「鲁莽误杀是看当事人事发时有否预视导致他人严重受伤或死亡,但仍不理会。严重疏忽误杀则看休班海关有否客观义务要顾及电单车手安危。」他续指,除了刑事责任,死者家属并可循「过失致死」,寻求民事索偿。
其实美国就警车追截疑犯都有严格指引,例如部分州份执法人员须接受「精准制动技术」训练(Precision Immobilization Technique,PIT),以拦截高速车辆或非法逃逸者,例如以撞击方式使逃跑车辆突然转向,导致司机失去车辆控制,警员并截停车辆,但这或导致致命后果。但并非任何时候也能使用PIT,因为会对公众、司机和警员构成危险。以洛杉矶为例,并不允许以超过 35 英里/小时的速度进行PIT,且警察不得追赶或追踪逃避轻微交通违规的车辆,仅限于追捕危险重罪犯或醉酒驾驶者。
编辑:李荣添 网编: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