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颠覆案|代表律师称胡志伟只属积极参与者应以较低起点量刑

47人颠覆政权案,法庭继续听取第三批被告求情,他们分别参与九龙东初选。

被告胡志伟的大律师郭子丰在庭上提到,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及副局长邱诚武、劳工及福利局前局长罗致光,分别撰文为胡志伟求情,形容他文明有礼、理性,为人务实。律师说胡志伟在案中最多只属于「积极参与者」,应以较低起点量刑,他没有参与组织计划,而且对否决预算案有保留。

律师又表示,客观而言,「35+」计划难以成功,胡志伟案发时是真诚误信手段合法,权力由《基本法》赋予。

代表谭得志的大律师梁宝琳表示,谭得志有2项案底,2022年因煽动文字案被判囚40个月,现已服刑完毕,并正就定罪上诉至终审法院,希望法庭整体量刑,为本案扣减至少20个月刑期。

律师又提到,谭得志在案中行为模式与一般选举无异,理应属于最低级的「其他参与者」。至于律师说,谭得志自还押后阅读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法官李运腾表示,自己看了该作品第1章就没法继续阅读下去,法官陈仲衡亦指自己看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