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法庭裁定被告三罪表面证供成立。辩方表示被告黎智英选择出庭自辩,案件押后至11月20日。
辩方表示,预计需时5日主问被告,法官就认为,盘问时间可能是主问的一倍,令法庭要为辩方案情预留多3至4星期。
另外辩方亦会有一名就即时通讯软件Signal提供意见的专家证人。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犯相关罪行人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法庭裁定被告三罪表面证供成立。辩方表示被告黎智英选择出庭自辩,案件押后至11月20日。
辩方表示,预计需时5日主问被告,法官就认为,盘问时间可能是主问的一倍,令法庭要为辩方案情预留多3至4星期。
另外辩方亦会有一名就即时通讯软件Signal提供意见的专家证人。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犯相关罪行人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