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案判刑:戴耀庭囚10年 其余囚50个月到93个月不等

(香港区旗图片来源:engin akyurt@Unsplash)

今日(11月19日),香港47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

法庭于今年5月底就该案裁决,其中45人罪成,两人脱罪。在罪成的45人中,法庭裁定组织者为「首要分子」:戴耀庭判最重,囚10年;区诺轩被判6年9个月、转任控方证人的赵家贤判囚7年、钟锦麟被判囚6年1个月。

其余初选参加者均为「积极参加者」:不认罪的邹家成判囚7年9个月,吴政亨判7年3个月,何桂蓝囚7年。其余认罪的被告判囚4年2月至6年9月不等;不认罪的被告则由6年7个月起计,囚至6年9个月不等。由于所有被告刑期高于4年,无人可以即时获释。

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组织及参与2020年的民主派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于2021年3月首度提堂,其中包括发起人戴耀廷在内的31人认罪。不认罪的16人历经118天审讯,于今年5月底裁决,14人罪成,李予信及刘伟聪两人脱罪;律政司后对刘伟聪裁决作出上诉。

今日香港挂起一号风球,但清晨6时已有近200人在法院外排队。10时19分开庭,法官宣读判决后即散庭,黄之锋判囚56个月,他在返回羁留室前高呼:「我爱香港,bye bye!」

此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最大的案件,47名被告从泛民主派、社运领袖、政治素人、法律学者、记者及商人,横跨香港民主派阵营中不同光谱,包括前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梁国雄,社运人士黄之锋、岑敖晖等。当中32名被告还押超过3年7个月。

量刑焦点

判刑的焦点之一是法庭会否采用《国安法》刑期分级。部份被告的代表资深大律师指,本案是以「串谋罪」定罪,来自《刑事罪行条例》,而非《国安法》下的「颠覆国家政权」罪,认为《国安法》的刑期分级制不适用于本案,认为应根据串谋罪条文。

根据《国安法》列明,一旦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对于「首要或者罪行重大」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曾在陈情时指出,认为组织谋划者应属第一级「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积极参与的被告则属「积极参加者」,不属上述两者才应被视为「其他参加者」。

对于初选组织者,戴耀廷认为筹划初选时《国安法》仍未生效,自己也没有参与初选,只属第三级。赵家贤认为自己只属第二级;区诺轩、钟锦麟,未有指自己应属哪一级,但强调有出庭作供,望获一半减刑  。

在香港判例下,被告认罪最多可获三分之一刑期扣减,但由于《国安法》判刑部分列明刑期下限,认罪被告有机会未能获全数扣减。

另外,4名从犯证人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和林景楠的减刑幅度也是焦点。据《国安法》33条,列出三种减刑因素,包括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投案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求情时,代表区诺轩的大律师称,区诺轩曾退出初选和出庭作证,属「超级金手指」可减刑66%,就算不是也可减刑50至60%。代表赵家贤的大律师亦求法庭考虑赵的资料,属「超级金手指」,但法官闻言即指其不属「承受个人风险」的情况,辩方后要求减刑40至55%。至于代表钟锦麟和林景楠的大律师则要求法庭减刑一半。

「香港 47 人案」各被告刑期。认罪31人、不认罪14人。

时序:由35+初选构思到抓捕

2019年6月,香港爆发反修例运动。同年11月,民主派于区议会选举大胜。12月,戴耀廷于《苹果日报》发表〈立会夺半 走向真普选重要一步〉,提出在立法会获得多数控制权。随后他与区诺轩等民主派人士饭聚,提出初选想法。各区展开协调会议。

2020年3月26日,戴耀廷举办首次初选记者会,望能达成议会过半,形容这为「大杀伤力的宪制武器」,可以否决财政预算案,目的争取政府回应「五大诉求」。6月9日,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等人举行第二次初选记者会,提及目标筹集350万元,表示不会要求初选参加者签署任何协议。但当晚,邹家成、张可森、梁晃维联名发起《墨落无悔 坚定抗争 抗争派立场声明书》,声明有37个署名,当中有33人为案中被告。

6月30日深夜,港区《国安法》颁布实施。7月11日、12日,初选投票,最终逾61万人参与投票,远超预期17万目标。14日,中联办发稿,指初选涉「颠覆国家政权」,斥戴耀廷「团伙」及反对派的目标是「夺取香港的管治权,妄想上演港版『颜色革命』」。7月15日开始,区诺轩、赵家贤和戴耀廷相继公告退出或休息。

2020年7月底,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开展,12名非建制派参选人提交官方选举提名后,被裁定提名无效。7月31日,时任特首林郑月娥以疫情为由押后选举。

2021年1月6日,警方清晨起进行大拘捕,拘捕55名民主派初选人士,47人被落案起诉。3月1日,「47人案」首提堂,「马拉松式」聆讯约30小时完成陈词,国安法指定法官后批准15人保释。

2023年2月6日,案件开审。16人否认控罪。4名认罪被告,包括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前民主动力召集人赵家贤、前西贡区议会主席钟锦麟、商人林景楠,以控方证人身分作供。审讯历时118日,12月4日完成结案陈词。

2024年5月30日,法官裁定14人罪成;刘伟聪、李予信无罪。律政司就刘伟聪无罪提上诉。9月,罪成45人完成求情陈词。11月19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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