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条立法后首案,包括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六人涉煽动被捕|Whatsnew

「当局指六人经营专页发布相关邹幸彤、六四和支联会等内容,是利用“敏感日子”煽动市民。」

端传媒编辑部


2021年9月7日,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人到警总递交支联会拒绝向警务处提交该组织人事资料的公开信。摄:林振东/端传媒

5月28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首次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根据《基本法》23条订立的条例)拘捕六名人士。保安局长邓炳强下午召开记者会时确认被捕人士包括邹幸彤,而涉及案件的社交媒体专页为Facebook页面“小彤群抽会”。邓炳强指,邹幸彤与另外五人串谋运作社交平台,被捕人士并非简单批评政府,而是涉嫌透过发布煽动言辞,利用“敏感日子”煽动市民作出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国家安全的行为。邓炳强还指,近期另一宗案件上诉庭指出,文字往往可以令人将思想付诸行动,而煽动文字可能导致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

对于记者提问,“敏感日子”是否六四,邓炳强并未正面回应,他指“日子本身不重要”;就提及六四和维园、公开悼念六四等是否违法的提问,邓炳强则指并非提及“敏感日子”就违法,利用相关课题做出煽动行为才违法。

此外,香港警方还表示,已经根据法庭手令搜查其中五名被告的住所、检取一批与该案有关的物品,包括用作发布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装置。警方指,根据法例,煽动意图相关罪行最高可判处监禁七年,“意图危害国安分子不要妄想可在网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追查”。

港府在今年3月就《基本法》23条快速立法。《条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规定,任何人出于煽动意图做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具煽动意图的文字,最高可判处监禁7年;若勾结境外势力做出煽动行为,最高可判处10年。法例规定,煽动意图相关罪行“无需证明有关作为、文字或刊物(视何者属适当而定)具煽惑他人作出扰乱公共秩序的作为的意图”。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后,特首李家超到场发言并与全体立法会议员大合照。摄:林振东/端传媒

另外法例写明,在裁判法院授权下,警方可在未经起诉情况下,拘留最长时间限制由48小时上调至16天;“危害国家安全情况”下,若裁判官批出手令,警方可在拘捕48小时内限制被捕人士咨询律师,或在拘留期间限制咨询指定的律师。

一星期后为六四35周年。去年,香港第三年未见公开的六四悼念集会,亦为第四年未有合法六四集会;2020年,市民无视防疫禁令自发到维园悼念示威。2023年,全港26个省级同乡社团在维园举办“庆回归26周年”嘉年华,今年多个同乡社团再申请在六四当日于维园举办嘉年华。

专页“小彤群抽会”发布邹还押情况、收集六四记忆

根据Facebook“小彤群抽会”公开内容,该专页自2023年5月开始更新。该专页日常发布与邹幸彤相关的资讯,包括邹还押期间的情况、其涉及六四和支联会的案件进展、在海外获得人权奖的新闻及其感言等等。专页未有说明发布内容人士与邹幸彤的关系,不过许多内容口吻是以邹幸彤第一人称发布。

根据专页2024年4月同为2021年,支联会因被怀疑为“外国代理人”且拒绝向国安交出组织相关资料,邹幸彤及4名常委徐汉光、邓岳君、梁锦威、陈多伟被捕,而后被控港区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相关条例。这宗
2021年6月11日﹐24名民主派及支联会常委涉去年维园六四未经批准集结案,其中20人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其中包括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出庭应讯。

今年4月25日,包括邹幸彤、前支联会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在内的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在高等法院进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讯。庭上法官指该案不会在今年内审理,6月24日将处理更换法官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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