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代局长程卫东受访。
一名内地12岁男童上周日(4)下午在路环竹湾酒店泳池游泳时怀疑遇溺,消防队员到达现场检查时没有呼吸及心跳,送至山顶医院经抢救后证实死亡。旅游局代局长程卫东受访时表示,现有指引未要求酒店泳池必须配备救生员,局方将与其他部门检讨该指引。
据司警早前消息,该名男童与家人入住竹湾酒店,事发当日约下午二时二十分,他向家人表示自行到酒店泳池游泳。大约二时二十七分,一名酒店男住客发现该名男童于酒店泳池底部,随即下水救人,并由酒店职员报警求助。
程卫东出席一公开活动时被问及有关酒店泳池设施安全事宜。他指出,现时酒店泳池指引是由旅游局联同卫生局、市政署和体育局共同制定,内容涉及硬件设施和管理要求标准。酒店游池的设施及管理标准与政府部门辖下公共泳池相同,但就没有强制设置救生员,而指引则要求酒店游泳池管理者必须清晰标示,包括列出有否救生员和不同年龄使用游泳池规则。
程卫东又表示,事发后,当局派员到酒店了解事件,酒店方面没有违反指引,它已标明泳池没有救生员,以及16岁以下泳客需要有家长或其他监督人士在场陪同。
问及会否强制酒店泳池配备救生员?他则回应指,当局会与卫生局、市政署和体育局共同检讨该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