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吁勿与潜逃者有金钱或财务瓜葛 批评英政客抹黑特区

政府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权力,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对潜逃英国6人实施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及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解释,这6人在英国得到包庇,继续勾结外部势力,从事危害香港与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继续鼓吹分裂国家,颠覆中央政府及作出煽动意图,因此有需要采取行动,以应对、打击、阻吓及防止这些潜逃行为,并希望促使潜逃者拿出勇气,返港面对法律及司法程序。

他强调除非获保安局局长特许授权,如任何人违反有关措施,有机会被判最高7年监禁,警方一定严正执法。他举例说如涉及公司有需要替员工作强积金供款,当局便会考虑会否危害国家安全,是否必须等因素,而作出特许授权。至于其他潜逃的通缉犯,当局会不时检讨情况,有需要时会根据法例,将他们作为指明潜逃者,对他们的潜逃行为与以打击。他强调当局有不同衡量,因此亦没有检讨的时间表。

他提醒市民,避免与潜逃者有任何金钱或财务上的瓜葛,或任何同流合污的情况出现,切勿以身试法。被问到如果订阅这些人士的youtube频道等,会否违法,邓炳强说任何人不论用任何方式或平台,为他们处理或提供资金都会违反相关规定,警方会根据证据处理。他又说如这些人士想返港自首,他非常欢迎,只要联络入境处,便会发出临时入境证明。

邓炳强说,已要求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根据法例执行相关措施。他又批评,自香港实施香港国安法及订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后,英国的官员政客及媒体等,都以歪曲事实的方法抹黑特区政府,目的是要破坏香港的法治,这些人士,亦在香港一些与国安有关的案件中,试图影响审判结果。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较早时亦指出,英国政府编造个案,以违反英国国安法为名,检控香港驻伦敦经贸办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