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药店男职员涉以误导性遗漏的营业行为销售中药材,被法庭判处即时监禁4星期,并需要赔偿事主16800元。海关对裁决表示欢迎,认为裁决对于业界不良分子作出清晰明确警示,以这类俗称「斤、両、钱」的不良营商手法进行销售,足以被判处监禁,强调海关驻不姑息任何违法行为,会继续严厉执法。
案情指,去年9月被告在旺角一间药店向事主表示,只需购买1680元的虫草,就可以免除选购约值1400元药物费用。期间事主多次向被告查询总金额,但被告一直含糊其词,并遗漏货物总价,误导事主,直至虫草磨粉,被告才向事主表示总价为16800元。
法官判刑时指,考虑犯案地点位于游客区,加上事主是游客,有关罪行影响香港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刑罚需要具阻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