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法制化避免雇主滥用 劳团忧恐重演22K困境

国民党立委提出劳基法修正草案,主张建立试用期法制化,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薪水不得低于应聘工资80%,此举引来两极反应。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五一劳动节当天,国民党立委牛煦庭、吴宗宪等人举行记者会提出劳基法修正草案,主张建立试用期法制化,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薪水不得低于应聘工资80%。此举引来两极反应,有人认为试用期入法,可以避免雇主毫无限制滥用试用期,甚至压低薪资;但也有人担心试用期常态化,会不会加剧滥用情形?甚至真的出现试用期一律八折薪起跳的「低薪定锚效应」,重演当年22K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