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龙尾村肢解案,死者蔡天凤前夫一家四口分别被控谋杀罪及妨碍司法公正罪。游艇公司职员及无业女子涉协助死者前夫潜逃,两人早前否认串谋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
承认事实指,蔡天凤前夫邝港智手机内检获与本案两名被告的通讯纪录,游艇公司职员被捕后表示,对案件并不知情,生意由朋友Irene Pun介绍,最后并无租船予涉案人士。
负责调查蔡天凤失踪案的侦缉警员梁志康庭上供称,蔡天凤的残肢2023年2月24日被陆续发现,前家姑李瑞香、前家翁邝球、前夫邝港智及前夫哥哥邝港杰其后被捕。
警方从蔡前夫的手机检获与一名女子的对话内容,庭上播放女子录音提及最稳妥做法是在香港上船去「船P」,再另找一艘从澳门出发的船在两岸的海中心转船接应,女子录音问及「系咪严重嘅事」、「惊累到另一边」、「安排紧㗎啦」、「无人帮你系澳门交接,人地唔肯啊」等句子。
辩方代表律师盘问警员,有传媒当晚播出相关报道,警员称未有记录留意报道的时间,由中午开始有传媒报道。
负责拘捕邝港智的侦缉警员林津庭上供称,于2023年2月25日在东涌码头拘捕被告,他接受盘问时表示,自接收指令拘捕被告,直到成功拘捕后,历时约1小时。辩方另提问指,警方拘捕被告前有否考虑不想打草惊蛇,而没有发放相关资讯,警员表示未能确认。
拘捕潘巧贤的侦缉女警员刘颖恩作供表示,潘于2023年3月7日上午被内地警方带至深圳湾口岸进行移交,女被告被带至口岸的房间补录口供,期间有再次向盘复读其拥有的权利,刘亦检取潘手机,供称在潘自愿的情况下获取手机密码。
代表大律师质疑警诫录影会面的自愿性,指警方并没有于深圳湾口岸向潘作出警诫,女被告亦于天水围警署遭受警方粗言秽语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