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第三会期工作 林宇滔:法案表决「是其是、非其非」 冀政府与立法议员有效互动

直选议员林宇滔今(25)召开记招,总结第三会期工作。

直选议员林宇滔表示,若政府可与立法议员保持良性的互动关系,才可使立法会真正反映民意,在向政府部门发函反映问题时,有部分部门要求议员必须「透过立法会正式转达」;亦有部分部门不回复其信函,或最终没有依法配合要求及召开工作会议。他希望,可在沟通过程中看见政府带有诚意积极沟通。

另外,会期内立法会已连续4次否决议员提出的辩论动议,他亦指出,「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好的氛围去讨论社会的议题。」

林宇滔今(25)日召开记招总结第三会期工作。会期内他收到806宗求助个案,处理完成约9成6 。质询方面,他递交书面质询48份、口头质询5份、议程前发言11份。他关注外雇退场、职业培训及招聘,专科医生资格制度,公共合同招标透明度、滥用直判,公政府公共服务批给短期续约成风等问题。

林宇滔:政府与立法议员须保持良性互动

林宇滔曾2次提出有关公共利益的辩论动议,但最后被否决。该两次辩论动议的内容分别是在本澳提供网约车服务,以及政府尽快在本地兴建永久性火化设施提出具体规划及时间表。

然而,会期内2名议员各提出2次辩论动议都被否决,他指出,此阶段只是对是否辩论作出动议,而非是否赞成辩论内容。「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好的氛围去讨论社会的议题。」

基于《基本法》第71条,议员可行使职权为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而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第二节公共利益问题的辩论程序,只要是涉及公共利益的议题,立法会有义务通过有关辩论,并要求政府提供资料、作出解释及回应问题。他表示,至今立法会已连续28次否决议员的辩论动议。

另外,林宇滔称,向政府部门发函反映问题时,有部分部门回复要求议员必须「透过立法会正式转达」;亦有部分部门不回复其信函;就算依程序经立法会发函,最终亦没有依法配合要求及召开工作会议。

岑浩辉在9月2日与第四界别立法会议员选委见面。(来源:岑浩辉竞选办)

他与特首候选人岑浩辉会面期间亦反映意见,政府须与立法议员保持良好的互动,让立法会真正反映民意。

林宇滔:本地雇员难找到发展前景好的工作

林宇滔列出今个会期居民主要求助方面,包括:轻轨员工转职安排、医疗人员专业发展、本地雇员就业政策及外雇制度等。

其中轻轨员工转职安排涉及原港铁员工约400人,现时经争取及质询后,该批员工已取得港铁提供的赔偿金。

另外,他亦关注医疗人员专业发展所设实习制度,令部分执业医生无法参与医学专科学院的培训,变相本地医生发展受限。

在外雇政策方面,他指出,部分由政府与博企开设「先入职后培训」计划成效未见显著,须先保证澳门人找到有发展前景的工作,保障就业,才开放更多外雇进入市场。截至今年7月,批出外雇聘用许可逾21万,比本澳疫前经济好时的实际外雇人数更多。在酒店及饮食业的外雇人数逾5万人,占该行业雇员比例约6成。

林宇滔亦关注前线运动员可获得的体育资源投放不足、澳门申请参与奥运赛事遥遥无期,反映本澳对体育运动未够重视。

林宇滔:对法案投票 「是其是、非其非、不预设立场」

林宇滔又提到,自己在不少法案和条文都投下弃权及反对票,然而,须思考「如果立法会所有的条文都是高票通过,是不是就代表条文没有问题呢?」

他举例指,政府所设计的经屋与夹屋混乱,例如祐汉第八街临时地,最后才「转軚」说要兴建夹屋,甚至不向公众交代。他认为,政府无法说明法案的利害关系,故在《夹心房屋法律制度》及《经济房屋及夹心房屋的楼宇独立单位的移转制度》表决中投下反对票。

祐汉第八街的临时休憩区将建夹屋。

另外,他曾投下反对票的有《2024年财政年度预算案》;对修改《民事登记法典》、修改第5/2020号法律《雇员的最低工资》投下弃权票。

林宇滔亦强调,当局仍须改善针对公共服务及专营合同的问题,亦未积极回应有关质询。例如屠宰场合同是在过期并续期后,政府才公布有关事宜;而电讯牌照续期及汇流牌未有落实时间表、固定公共电信网络牌照多次短期续约,对本地电信业多元发展构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