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读通过有关保护海港的修订条例草案,以订明更清晰机制,规管维港填海工程,同时简化为改善维港而进行的小规模填海工程机制。
多名议员发言支持修例,其中相关法案委员会主席谢伟铨表示,维港拥有世界级景观,亦是香港市民共享的珍贵自然遗产,但现行条例自1997年实施以来,虽然确立了「不准填海」的原则,但条文过于简略,实际操作中有不少争议。
他指出,近年大力推动的海滨长廊、海滨公园,部分均受位于海旁的土地现有用途,以及难以取得相关私人业权人的同意,腾出部分土地,给予公众使用,导致海滨长廊未能贯通和连接,认为这类有利市民大众享用维港设施和美境,支持可在修例下获得豁免,并由财政司司长把关,除了加速惠民工程落地,亦能杜绝滥用填海的隐患,体现「该严则严、应简则简」的务实精神。
民建联议员李慧琼认为,海滨建设是很多旅客喜欢的好去处,民建联自2008年起争取九龙新海滨,与今天修例的部分目标是不谋而合,倡议将西九龙、尖沙咀、红磡、土瓜湾及启德海滨全面贯通,将零散的海滨、海岸资源转化为连绵的活力长廊。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说,修例令当局在贯通海滨及提升海港的功能时,有更大灵活性。局方与相关部门正准备有关行政指引,并会在未来几个月内完成。她又希望,能够善用今次经拆墙松绑的机制,推动更多有利市民享受维港海滨的工程。
她又说,绝不同意今次修例削弱了法定权力,强调修例后市民如果不满行政当局的决定,仍可以提出司法覆核,因此有关修例不单无减损法院的权威,反而加强规管大型填海工程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