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 邓炳强称不公开名单免成攻击目标

当局计划立法加强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安全。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界定关键基础设施视乎对社会运作的必要性。

有议员问到传媒及电台是否列为关键基础设施指明营运者。邓炳强说,电台透过大气电波提供广播服务,按常理是有其必要性,至于个别报馆系统被入侵,就看似未必构成对社会必需服务造成影响。专责办公室日后会界定哪些机构会纳入规管,但不会向外公开有关名单,以免成为攻击目标。

政府目前计划将 8个界别纳入为关键基础设施,未包括教育界。邓炳强说会适时检讨,暂时不认为大学系统出现问题会导致严重社会瘫痪。

他表示,日后成立的专责办公室规模预料约40至50人,预计专员由首长级第三至第四级出任,至于两名副专员由首长级第一级出任。办公室人员会由三方面领域组成,包括由政府资讯科技办公室调任、警方的科技罪案组及其他法律专家等。

邓炳强表示,被规管的机构一般会是大型企业,但如涉及中小型企业,可由创新科技署提供科技券资助以提升系统安全,当局亦会公开实务守则。因应个别机构或要提升或接受帮助以提升系统,专责办公室日后会分阶段指明机构为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

有议员关注条例并不涵盖政府部门。邓炳强说如做法欠佳,要涉及罚款,「无理由政府罚政府,都无公信力」,认为根据《公务员守则》,对公务员的惩罚较「辣」。他表示,建议毋须将政府提供必要服务纳入条例的做法,是与包括英国等地的做法相若,做法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