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编者按:近日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来港出席「国家宪法日」,抛出「港人治港并不是只能由香港人自己来治理」的言论,引来各方认定,这又是中国违背一国两制承诺最新的例证。但根据本栏作者程翔先生忆述,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他采访《基本法》起草过程时,当时港澳办的鲁平已表示过「港人治港不科学」的论调。也就是说,北京从一开始便准备好破坏承诺,在1997年前后安抚香港人和国际社会的动听言辞,都是权宜之计。
2024年11月25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来港出席「国家宪法日」(中共订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讲座,发表以「中国宪法监督制度」为主题的演讲时说:「港人治港并不是说,香港这个一千多平方公里,只能由香港人自己来治理,不是这个意思,有这意思,但不完全是这意思。当然中央也要治港,不治港这个《基本法》哪里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主权者,它来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它是不是也要管理特别行政区,也要治港?它还可以行使应当由它行使的其他权利,是指甚么?是认为它应当行使的,它可以行使,它是一个『开口权利』,所有国家的主权者都是开口权利。」
此语一出,全港及国际社会哗然,因为这是明显违背了当年「港人治港」的政治承诺,为下一步中共在香港实行「京官治港」制造舆论。所谓「开口权利」,无非是指中共想对香港做甚么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只需随便提出一个理由就可以强加给香港。
张勇此言一出,笔者的第一感觉是「图穷匕见」,要来的终于来了,过去的伪装——假惺惺地强调「港人治港」——都可以不要了,现在就开始要港人慢慢习惯未来岁月的「京人治港」了。
一、《基本法》草拟前:中共已开始违背其对「港人治港」的承诺
事实上,「港人治港」这承诺的脆弱性,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就展现出来。当年在《中英联合声明》刚刚签署后不久,就出现所谓「港人治港不科学」的说法。
1986年初开始草拟《基本法》时,有位香港记者(已记不起是哪一位)问鲁平,「港人治港」如何治?记者这问题完全没有机心,更不是要存心为难人,却想不到鲁平大发脾气说:「港人治港不科学!谁是『港人』啊?『港人』在哪里啊?」连珠炮发反问那个记者。
我想,天啊!「港人治港」的口号是1982年提出来的,在整个中英谈判中,都一直用来吸引香港人接受回归的一个口号。可是《中英联合声明》墨汁未干,「港人治港」的口号就变得「不科学」。那么这个「不科学」的提法为甚么在《中英联合声明》草签之前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来忽悠香港人?这不是存心骗人吗?
鲁平当年的这句话没有引起太多港人的注意。我却非常反感,因为这句话反映了中共把香港拿到手以后,过去动听的说话就不见了,而且连番反问「谁是港人、港人在哪里?」说明原来在京官眼里根本不存在「港人」。当年,专栏作家林保华先生就尖锐地批评了鲁平。他认为,这并不是鲁平冲口而出的话,而是反映整个共产党的思维。根据林保华先生的解读:
「港人治港」不科学的根本原因在于那「治」字。中共收回香港主权治权,怎么可以给港人「治」港呢?治权留在北京,是北京统「治」香港。港人只能有「管理」权,所以用「港人管港」才够确切。(见林保华《「港人治港」何以不科学》,载《信报》1986年1月14日)
这个分析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证诸后来通过的《基本法》第二条,写的正是「行政管理权」而不是「治权」。所以自从鲁平提出「港人治港不科学」后,我就看到,北京信誓旦旦的承诺是可以随时更改的。
二、《基本法》实施后,中共多次违反规定
2008年提出建立「第二支管治队伍」2014年提出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即《白皮书》的新规定2017年提出制定《基本法》2.0版,建议取消原1.0版规定的特区「高度自治」2020年提出港澳办及中联办对特区政府拥有「监督权」2021年提出「党领导『港人治港』」2024年提出「中央也要治港」、「中央拥有『开口权利』」
凡此种种,最终都是要实质性地废除《基本法》,走到「京人治港」的不归路。
三,所谓「两办声明」意图在特区之上设立「太上皇」
1. 缘由
2020年中联办发文抨击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在主持立法会内务会议时蓄意「拉布」,使得内务委员会主席迟迟未能选出。中联办被香港社会舆论指责为违反了《基本法》第22条规定。《基本法》第22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它被视为保障香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关键条文。翻查特区政府自2000年以来多次的描述,均指中联办人员必须按照《基本法》第22条,遵守特区的法律。
对此,中联办4月17日发表声明称:「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是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当然有权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事务、基本法正确实施、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行使监督权,关注并表明严正态度。」
几天后,4月21日,港澳办发文对此回应称,中央有权力有责任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它说:「近日香港一些人对中联办在基本法之下的角色和权力提出质疑,认为香港中联办与中央其他部门一样,受基本法第22条规限,不能『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管理的事务。这种看法没有充分考虑到香港中联办的特殊性,是不准确的。尽管香港基本法没有对香港中联办的设置和法律地位予以明文规定,但无论是之前的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还是更名后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代表中央处理香港有关事务,完全有权力、有责任对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事务、『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正确实施、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行使监督权。」
2. 要害
「两办声明」,首先是违背了第22条的立法初衷,这是最根本的问题。甚么是第22条的立法初衷?最简单直接的一句话:就是为了避免香港回归后,在香港出现一个「太上皇」(即第二个权力中心);而矛头所指的就是当年的新华社(即今天的中联办)。笔者采访了整个《基本法》的起草过程,有责任就此厘清现在「两办声明」的一些谬论。
当邓小平宣布以「一国两制」的模式解决香港回归的问题后,大家惊魂甫定后,马上产生的第一个疑虑就是将来在特区政府之外还会不会有第二个权力中心,从而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
最早公开提出这个忧虑的是《明报》社长查良镛,他在《香港人的忧虑和意愿》的社评(1984年5月18日)中列举了香港人的七大忧虑,其中有:
担心中国现行的务实开放路线会改变,将来的领导人又走极左路线,否定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构想,使得「五十年不变」的承诺全部落空……
担心中共处理香港事务的中级干部与低级干部将来在执行上不能落实中央政策,不能接受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处处干扰……
担心将来的港人治港政府实际上是「京人治港」,中国表面上虽不派干部来港,但治港的港人都由北京控制,「港人治港」有名无实。担心中国军队将来派驻香港,令普通市民心存恐惧……担心中国的公安情报人员暗中在本港活动,侵犯到普通市民或政治上反共人士的人身自由。
稍后,时任行政立法两局首席非官守议员的钟士元在1984年6月向邓小平直陈香港人的忧虑,他说:
「香港人面对九七回归有三个主要担心。第一,担心将来的港人治港,实际上是京人治港,中国表面上不派干部来港,但治港的港人都由北京控制,港人治港变得有名无实。第二个担心是,九七后,中国处理香港事务的中低级干部,将来在执行上不能落实中央的政策,不能接受香港的资本主义和生活方式,处处干扰。第三,虽然港人绝对信任邓主任及现在的国家领导人,但担心将来的领导人又走极左路线,改变现行国策,否定『一国两制』的政策,使五十年不变的承诺,全部落空。」(见《香港回归历程:钟士元回忆录》(2001)页73–76)
上述两位提到的「京人治港」,就是委婉地表示担心出现第二个权力中心。至于这个第二权力中心是何所指?在当年(1982年)的环境下只能是指新华社(即今天的中联办),所以对第二权力中心的担忧主要就是对新华社的不放心。
对新华社的担心是跨越政治光谱的,泛民主派固然有,亲中共的建制派也有,这可从当年的京官如何做抚顺工作看出。
据泛民的李柱铭说:「笔者曾在1988年于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开会期间,问当时的港澳办副主任鲁平,新华社回归后的去留。他表示回归前,因中央政府不承认三条不平等条约,故有需要在港设新华社,扮演国家驻港领事馆的角色,但香港回归后就是自己的地方,新华社便应撤离。他在1996年亦向传媒表明,香港将来不会出现中共党委书记垂帘听政,也绝不会在特区上面再来一个太上皇指手画脚。另外,新华社香港分社前社长许家屯也曾公开表示,回归后新华社就应撤离」(见:「李柱铭:荒谬无稽的『名正言顺』」,载《苹果日报》2018/9/18)
就连亲北京的建制派也是有顾虑的。所以在1996年1月,「香港明天更好基金」组团访京,也就此问题询问港澳办,国务院港澳办主任鲁平信誓旦旦地说:「绝不会在特区政府上面设立太上皇。」
鲁平说:「有人提出来说,将来行政长官产生了,立法机关也产生了,司法机关产生了,还有一个党委书记没产生,这是对香港政策不了解。一国两制嘛,当然我们整个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但是香港是搞资本主义制度,一国两制嘛,哪里还会来一个甚么党委书记?所以这一点请大家放心,我们的政策不会变,绝对不会变的。将来绝对不会在香港,有一个甚么太上皇,再来指手画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上面再来一个甚么太上皇,不可能。我们是坚决要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坚定不移的,因为这不是一个为了讨好香港人的权宜之计。邓小平先生已经讲得很清楚,这个不是权宜之计。」
鲁平称:「《基本法》里已规定得很清楚,将来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一条是坚定不移的,一定要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所以将来香港的特别行政区政府,它就是一个全新政权,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将来它的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没有甚么其他的机构,还有甚么其他的权力。那么我们中央就管国防、外交和其他属于中央管辖范围内的事。」
对此番说话,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张浚生作出解读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来是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来组建。这个讲得很清楚嘛,《基本法》里面有没有规定,说香港要像内地的省、市、自治区一样有个党委的?没有嘛。他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嘛。」至于新华社香港分社在1997年后是否会继续存在,张浚生就说,新华社香港分社现在是中国政府在香港的工作机构,跟鲁平所讲的没有关系,而且一直都没有管过香港政府,在1997年之后,也不会成为特区政府的太上皇。
(笔者按:上述讲话均直接引述自他们的亲口回答,笔者从无线电视《新闻档案》抄录下来。黑体字是笔者著重突出。)
可见得,全香港不分政治派别,都担心1997年之后特区会出现「太上皇」「第二权力中心」,而大家所担心会成为「太上皇」的正正就是新华社。所以《基本法》第22条的制定时的「立法原意」就是为了避免新华社成为「太上皇」和「第二权力中心」。所以现在「两办声明」谎称中联办有监督特区政府的功能,本身就是在特区政府之上设立一个「太上皇」,这是对第22条精神的最严重的篡改和歪曲。
四,所谓「党领导『港人治港』」
香港《东方日报》在2021年12月24日发表短评《党领导『港人治港』》。文章中指出:「这些年特别是中央明确提出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大家就考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方面,如何体现和实施『党的领导』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绕不开的,不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就是空话。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最有效落实『党的领导』的办法,就是在香港行政、司法、立法和有管治功能的领域,设立党组织,这些领域的主要领导人必须是中共党员。」
文章进一步表示:「今后,香港行政长官和管治团队的官员必须是中共党员,他们的『入党』问题可以在担当大任之前解决,也可以之后解决;他们必须有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思想觉悟、优良品质、奋斗精神、组织观念和遵守纪律;他们是党的干部,是『中管』干部(笔者按:这是国内术语,指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命的官员,即部级以上干部,属于『高干』级别),在行政、司法、立法和各个具社会管治功能的领域都要成立党组织,发展一批党员,身份都要公开。」
文章还称:「有人说,这样做就不是『港人治港』了。不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的『港人』依然是『港人』,有哪条规定说有中共党员身份的『港人』就不是『港人』?所谓『港人治港』,只是当年的通俗说法,并无任何『法定』意义,没有身份特殊的意义,只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意义』……现在香港『一国两制』的实践必须与时俱进,要求『港人治港』接受党的领导。」
结论
从「港人治港不科学」(1986年),到建立「第二支管治队伍」(2008年),到「党领导『港人治港』」(2021年),再到最近的「中央也要治港」(2024年),其精神是一脉相承的,都是要收回对「港人治港」的承诺,都是为「京官治港」制造舆论。
– 程翔(中国问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