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何时增? 劳工局:一直关注 深入评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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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的法定产假日数是多年来广受市民关注及讨论的议题,而根据妇联公布的婚育意愿调查显示,居民认为「工作繁忙」是其中一个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若能拥有充足的生育保障假期,相信会为居民带来很大鼓励。然而,目前本澳现行《劳动关系法》规定,政府部门人员产假为90日、私人企业产假一般规定为70日,同时法定侍产假为5日。

本媒日前查询特区特府有关修法增加法定产假事宜,惟劳工局只简略回复指,一直关注诉求并作出深入评估分析未正面回应未来有否修法时间表提高产假日数。

根据《国际劳工公约》(International Labour Convention)标准,规定最低产假应为98日(14周),更建议产假日数应增加到至少126日,以确保母亲有足够的休息和恢复时间。对比邻近地区,香港当局亦建议法定产假为98日。可见本澳产假水平与国际标准仍有相当差距,同时本地公务员的90日产假标准亦仍未成功普及到各私人企业产假执行上。

本媒日前向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查询,问及当局是否有就本质性提升产假最低日数进行研究?是否规划调升产假日数,拉近公、私营企业产假差距?有何规划将本澳产假逐渐增至邻埠及国际认可的水平?

另外亦问到,本澳提升产假的主要阻碍为何,当局是否有提升产假的方向及时间表?

同时,当局曾因应实施「产假报酬补贴计划」,今年六月亦公布会延续该计划,作为生育鼓励,但暂未公布今期的补贴形式及申请条件。

本媒亦问及,有鉴于上一轮产假报酬补贴金额相较社保基金的总福利金占比极小,当局会否提高新一轮产假报酬补贴措施金额?

长远来说,当局会否考虑参考英国、德国等地的做法,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由政府支持产假期间固定比例的薪酬,恒常化产假补贴方案?

劳工局:一直关注及跟进产假调升诉求

最后,本次查询转由劳工局予以回复。有关产假日数是否增加等问题,劳工局回复指当局「一直注及跟进有关调升产假日数的诉求,从整体角度包括平衡劳资双方权益,以及经济和整体营商环境,作出深入评估分析」,未有正面回复是否有提高产假日数的时间表。

而针对「产假报酬补贴计划」,劳工局回复本媒指,「目前正制订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以及为计划的顺利推出作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有关法规通过后将再对外公布申请期及具体申请条件等内容。

至于其他提问,局仅表示会认真聆听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审慎考虑。

有关「产假报酬补贴计划」方面,即使当局表示会延续资助计划以表「积极回应社会诉求」,但亦应再多探讨资助的发放形式。直选议员、工联副理事长李静仪就曾指出,补贴措施应「更积极配套《劳动关系法》中关于产假延长、孕产妇雇员权利保障的机制」,组合式地支持家庭友善环境。

本地生育假期数落后多数地区

另一方面,延长产假产生的效用与资助并不等同。久以来,本澳的生育相关法定假期日数都追不上其他地区。以邻埠为例,香港在2020年已修法订为98日产假,内地、日本亦已修法规定女性雇员应享有至少98日产假,支持更有利于女性的生育环境,平衡工作与家庭。其他国家如丹麦、英国等,更有150日以上的产假。

虽然,若从其他地区接移植增加产假日数或产假资助的做法,对本地并不一定合适及奏效,但若当局有机会以一系列研究及行动,彰显其推动修法的诚意,则更具说服力,而公众亦有更多机会深入参与讨论及参与修法。

当局花时间「积极深入评估分析」固然好,若同时能更积极纳入市民意见,然后提出相关方案,进行公开咨询及讨论,相信能再进一步贴近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