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发布4类扩大碳盘查指引 预计9月试申报

(中央社记者张雄风台北14日电)环境部今天发布服务业、运输业、医院及大专校院等4类温室气体盘查作业指引,协助今年公告扩大盘查对象执行盘查作业,将举办辅导说明会,并于今年9月进行申报系统试行填报。

环境部今年3月4日公告「事业应盘查登录温室气体排放量之排放源」,将用电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的服务业、运输业、医疗机构、大专校院及制造业纳为应盘查登录对象。

环境部指出,为协助这群预估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万吨至2.5万吨间的纳管事业,不仅针对不同行业别订定专属的盘查作业指引,更在「事业温室气体排放量资讯平台」提供简易试算工具,利用该工具搭配操作手册,能协助业者透过年度用电量及用油量等活动数据,快速估算约8成至9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此外,环境部已与台电公司协商,若业者愿意提供授权书,后续也可协助业者于资讯平台直接查询业者电号用电量。

环境部表示,考量服务业展店经营及分店众多、运输业以车队汽柴油使用及车站营运为主、医院用电量大且于麻醉或开刀时可能使用特殊温室气体、大专校院则具有众多教学研究实验室等不同特性,分别订定4类行业别盘查指引。

环境部说明,指引编撰过程中也广泛征询各界意见,以服务业而言则提供百货、旅馆、便利商店、超级市场、量贩店、资讯服务及电信业等范本供业者依循。

环境部预计自7月中旬开始与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合作办理一系列辅导说明会,并于今年9月进行申报系统试行填报,以确保所有受纳管的事业能在明年4月30日前顺利完成今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盘查登录。

环境部强调,碳盘查是减碳的基石,也是落实排放管理与减碳措施的重要基础,今年公告扩大温室气体盘查对象,采「3不1没有」原则,不会麻烦、不用委外、不须查验、没有要收碳费。(编辑:张雅净)11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