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加强监察公务员请病假 留家休息时离澳无报备可被追究纪律责任

公共行政大楼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及相关法规》法律草案(下称法案),其中建议加强对公务员因病缺勤的监察,公务员因病需留在家中休息时,若基于合理原因离澳,应事先向部门报备及说明理由,否则可被追究纪律责任。

行政会昨(15) 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行政会发言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介绍指,特区政府为落实《维护国家安全法》关于公务人员就职时须进行宣誓的规定,以及完善公务人员的管理和纪律制度,故制定该法案,而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法案建议优化因病缺勤的监察机制,并订明公务人员因病缺勤且按医嘱需留在家中休息时,基于合理原因而有必要离开澳门,应事先向部门报备及说明理由,否则可被追究纪律责任。

为了核实病况,法案又建议健康检查委员会可查阅及索取有关公务人员的病历资料、要求公务人员亲身接受身体检查,以及要求曾作诊断的医务人员就核实病况提供协助及作出说明,并为此免除相关人员的保密义务。

廉政公署今年早前先后揭发两名海关关员涉嫌夸大病情,令医生开立多份「病假纸」,使其分别获批1,400多天及900多天有薪病假,期间二人多次离境本澳,两人无需上班却分别获发放170多万澳门元(下同)及130多万元薪酬。其后,行政公职局发出传阅公函,提醒公职人员应注意及遵守因病缺勤的相关规定,包括部门领导应要求员工接受卫生局健康检查委员会检查的情况、若部门认为存欺诈成分,可对有关员工作出应有的调查及核实。

终审及中级法院大楼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亦表示,针对防范骗病假类案件,特区政将从公职法律制度,包括在行政程序、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检讨。而据行政长官的指示,有关部门将全面检讨有关法律制度,改善及祢补不足,同时改善监管。

司法官、公务员在就职时须进行宣誓

法案其他主要内容包括,建议所有非领导及主管的公务人员就职时须以签署声明书的方式进行宣誓,拒绝宣誓者会被撤销相关任用。故意宣读与誓词不一致的内容,或者故意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都被视为拒绝宣誓。法案又建议修改《司法官通则》,让上述要求适用于司法官。现职的公务人员在法案生效后的一定期间内须以上述方式宣誓,拒绝宣誓者会被科处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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