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时两周的选委竞选宣传期于下周六启动

行政长官选举管委会公布选委竞选活动期由下周六凌晨启动。

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下称选委会)委员选举将于下月11日举行,348名合资格选委候选人会有14 天争取合资格投票人的支持。行政长官选举管委会(下称选管会)今(19)日公布,选委竞选活动期由下周六(27日)凌晨零时开始至8月9日午夜12时结束。

特首换届选举料于10月举行,而负责为本澳选出特首、由400人组成的选委会则于下月11日举行选举,但只有344名选委会经由该选举产生。由于是次合资格参选人共有348人,即有4人将被淘汰,而目前本澳刚有6,200多名合资格的投票人。

管委会今晚公布指引(第 1/CAECE/2024号),就多个方面包括竞选宣传等订出标准及规范。在竞选宣传方面,竞选活动期由本月27日凌晨零时开始,至下月9日午夜12时结束。

该指引内定义何为「竞选宣传」,并列明在投票站和其运作的建筑物的周围内,包括其围墙或外墙上,均禁止作任何选举宣传;以及在选委选举前一日和选举当天进行竞选宣传的法定罚则。

指引其他内容包括关于禁止在投票站内使用流动电话等设备,有关规定列明在投票站内禁止任何人使用流动电话和任何其他具通讯、录音、拍照或录影功能的设备,但获管委会事先批准者除外。

而在选委选举当日,在投票站内或其一百公尺范围内,以胁迫或任何手段,或利用本身对投票人的权势,使其透露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者,处最高六个月徒刑;在投票站内或其一百公尺范围内,透露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者,科最高二十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