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公屋有多离谱?瞒拥物业17年 收迁出令照出租|雷厉打击前传

今届政府打击滥用公屋手段雷厉风行,短短两年半时间已收回7,000个单位,本月更推出「笃灰」机制,住户有效举报后最终成功收回单位即获奖金。申诉专员公署周三日(22日)公布主动调查报告揭示滥用公屋有不少离谱个案,有住户2005年起已无申报物业及租金收入,至2022年才因随机抽查被揭,前后瞒报17年,经调查发现其在港拥3个物业无报,只要求其迁出,虽最终被判监6星期,却能缓刑12个月及只罚款1.2万元。

另有个案已住户4年来有超过8成时间不在港居住,更在网上出租其公屋单位,期间房署职员虽曾两次突击竟恰巧都碰到户主,及后被人网上举报才揭发,惟发出迁出通知书期间仍被发现继续出租。

申诉专员公署22日公布主动调查报告,指对滥用租户惩罚过轻,即使非法转租牟利、在单位内存放私烟、开赌甚至藏毒等,最严重后果只是终止租约及5年内不可申请公屋。(资料图片)

政府打击滥用公屋工作见成效,两年半已收回7,000个单位,超过一个大型屋邨单位数量,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报告亦多番肯定现时「打滥」工作。报告列出多个个案,揭示多宗离谱个案。

其中一宗涉及虚报资产 隐瞒拥有香港住宅物业,个案中原户主去世后,其妻子在2015年申请转为新户主,并在「富户政策」下,于2022年4月申报周期申报入息及资产,恰巧该个案在该年9月被电脑随机抽中,由善资组作深入调查,竟揭发该户主自2005年起再无申报业权,隐瞒达17年,才被发现其在港拥3个物业。

个案中的户主多年来涉嫌提供不正确资料项目达14项,当中6项核实涉及真实或潜在得益,以及3项未过检控时效,房署按指引在2023年3月底发迁出通知书及追回少收租金,并作出检控。该户主虽被裁定罪名成立,并被判监6星期,但获缓刑12个月,且只罚1.2万元。

申诉专员公署22日公布主动调查报告,指对滥用租户惩罚过轻,即使非法转租牟利、在单位内存放私烟、开赌甚至藏毒等,最严重后果只是终止租约及5年内不可申请公屋。(资料图片)

另一宗个案,2023年4月善资组收到网上举报,指有人在网上出租某公屋单位,房署联同其他部门展开调查,发现户主2019年起离港返海外家乡定居,4年期间有超过8成、1,220天不在港留宿,但房署职员在2020年及2021年突击查访遇见户主。

直至2023年接举报后,善资组职员在2023年5月至7月期间,不同时段突击上门查访15次,只有两次分别遇过两名及一名非户籍人士,其中一男士声称是户主亲戚暂住,另一名女士身份不详,单位环境则与网上平台刊登图片吻合;第二次遇到的女士则声称是户主亲戚替其打扫及交水电费。

房署于2023年8月向户主发终止租约通知书,聆讯在同年11月举行,户主授权其侄子曾提上诉失败,须在12月5日交还单位,惟上诉期间单位水电仍有纪录。房署接其侄子通知指未能交回单位,遂再给予21日「逐出单位通知书」期,惟期间屋邨办事处职员遇到两名非户籍人士,称已租私人单位会在期限内迁出。

申诉专员陈积志建议与内地及澳门机构沟通,建立渠道便捷地获取租户是否拥有内地或澳门物业资料等。

申诉专员陈积志昨总结房署及房协个案,认为对滥用租户惩罚过轻,即使非法转租牟利、在单位内存放私烟、开赌甚至藏毒等,最严重后果只是终止租约及5年内不可申请公屋,他又说,不少滥用个案被揭发时已超过2年,超出罪行追究期限,可增加阻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