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截查車票的手法近日成為全城熱話,一名曾姓女乘客上周在油塘站拍卡入閘後,被截查車票人員發現「沒有有效入閘紀錄」,指控她逃票。其後雙方糾纏半小時,女事主堅持拒絕簽署1,000元罰單被帶進房間,她指職員更稱不簽署就會報警及告上法庭罰5,000元。事主最終繳交1,000元罰款,但感到委屈,於是報警求助。
港鐵初時回應指,當時有職員懷疑有人不恰當使用特惠車票,因此要求檢查車票。不過事件峰迴路轉,港鐵人員今日(17日)回覆事主,還她清白。港鐵職員致電她說,當日她入閘時拍八達通卡不成功,剛好後面有人拍了特惠車票「提示燈」亮燈,她未有察覺而同時入閘,職員道歉及表示會退款。
事件峰迴路轉,港鐵今日回應指,事件發生日期為1月10日(上周五),公司於1月13日(本周一)收到事件中的女乘客的上訴申請,公司在過去數天加快相關上訴個案的處理,在檢視個案細節後,決定接納乘客的上訴,並於今天將結果告知乘客,並會與其跟進退回罰款。
港鐵表示,當日港鐵查票組人員基於事主入閘時,閘機前端的特惠票「提示燈」亮起,於是趨前查票。由於乘客當時所提供的八達通卡沒有拍卡記錄,於是根據附例發出附加費通知書。公司在處理其上訴時,詳細審視了多方面的資料,包括上訴人的理據、事件記錄、相關設備維修記錄及是否有故障報告,並查看了站內其他角度的閉路電視。
港鐵稱,在檢視了所有資料,特別是不同多個角度的閉路電視影片後確認該乘客在入閘拍卡當下,其八達通卡在閘機未及感應作入閘紀錄前,緊隨其後的乘客便以其特惠車票拍卡,致使該女乘客當時是以隨後乘客之八達通卡入閘,故她在通過閘機時,特惠票的「提示燈」亮起。
曾姓女事主接受無綫電視節目《東張西望》訪問時表示,在上周五(10日)早上,在港鐵油塘站拍卡入閘,由於當時閘機顯示付款失敗的交叉符號,於是她退後再次拍卡,待看到代表成功付款的綠色箭嘴及餘額191元才入閘。不過她只前行約5步,一名女職員立即上前截查車票,並發現她並未持有效入閘紀錄,需要罰款1,000元。
事主解釋沒有衝閘並拒絕簽名,惟女職員重申違反條例需要罰款。雙方糾纏半小時後,事主堅持不認罪,被女職員帶進房間「慢慢傾」,事主則要求翻查閉路電視影片,並安排站長處理事件。其後一名無表明身份的男職員向她說︰「OK咁我哋𠵱家就會報警,然後扣留妳張八達通告上法庭,再罰款五千蚊,你自己揀呀。」
事主聽後感到害怕,考慮到趕時間離開,加上女職員聲稱上訴可取回1,000元,雖然「嬲到喊」,但只能老實簽名及繳交1,000元罰款。惟她在同日晚上仍感到相當委屈,於是報警求助,獲回應指無權查看港鐵的閉路電視,判定為民事糾紛,只可以備案。
節目播出後,港鐵當時回應指,當時有職員懷疑有人不恰當使用特惠車票,因此要求檢查車票。惟該乘客提供給職員檢查的車票並無入閘紀錄,又表示身上無其他車票,鑑於乘客未能出示有效車票,職員需要根據附例執法,邀請到站長室跟進,並強調為「一貫既定做法,旨在保障乘客私隱」。
港鐵又指,當日出入閘機運作正常,沒有故障報告。不過女事主在節目中強調,當日職員查票時並無提及懷疑她使用特惠車票,又強調身上只有成人八達通,無任何其他車票。
港鐵在今日回應中強調,查票制度旨在保障付費乘客的利益。港鐵稱,每天接載近500萬人次的乘客,絕大部分的乘客均以符合規定的車票乘車,為了保障公眾的利益,查票制度是為打擊逃票或不恰當使用特惠車票等行為。
港鐵表示,一般而言,查票人員在車站進行查票工作時,會在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要求乘客提供車票以供檢查。公司亦設有上訴安排,處理申訴個案。當日查票組當時的處理,是基於合理懷疑的情況下。經過上訴過程的仔細調查後,該乘客的上訴獲得接納;事件中設備及相關系票務系統,確認運作正常。
港鐵重申,查票制度旨在保障付費乘客的利益,公司對查票機制及其效用、公平公正性一直高度重視,並會繼續確保查票機制能充分發揮其保障乘客利益的同時,亦有適當的營運守則和上訴安排配合,以確保查票機制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