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董事长黄韦翰(右五)代表与元大银行共同签订员工持股信托契约。(元大银行/提供)
海光企业(2038)成立于1969年,总部位于高雄小港,为炼钢轧钢一贯化的建筑钢材专业厂商,深耕钢筋产业已55年,产品广泛应于国内外各项大小公共工程与民间建案,扣件表面处理业务亦蒸蒸日上,目前集团员工逾有五百人。
海光董事长黄韦翰表示,海光在规划公司未来发展蓝图时,非常重视员工各项福利和对公司的向心力,同时落实「family」的概念,将员工当成家人,坚持做良心企业,时常参与公益回馈社会,均与主管机关近期推动的企业永续经营方向不谋而合。透过办理「员工持股信托」,由公司提列奖励金补助员工定期定额投资海光股票,不仅落实照顾员工,提高员工对公司向心力,更让海光集团员工可借由「员工持股信托」成为海光的股东,与公司共享营运获利,让员工长期参与公司经营成果、时间复利效果累积财富,作为员工未来退休生活的第三支柱,使员工退休后更得以经济自主,保障退休生活,公司亦可达到留才揽才效果,共创劳资双赢局面。
海光办理员工持股信托案已通过董事会,选择办理员工福利信托具多年实务经验的元大银行签订员工持股信托契约,约定每月自员工薪资提拨自提金,加上公司提拨奖励金,一并交付元大银行信托管理,长期投资海光公司股票,达成员工与公司共荣目的,共谋企业永续经营发展。
海光董事长黄韦翰表示,长期以来一直坚信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基石,员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透过这次「员工持股信托」,让员工成为公司股东,戮力创造公司盈余,亦分享公司利润,落实公司企业核心文化,强化劳资伙伴关系,创造值得信赖的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