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若申请重启 陈明真:有安全疑虑可以驳回

(中央社记者林敬殷台北21日电)核管法修法过后,核电厂重启需多少时间,及核废料处理,成为立委关切议题。核安会主委陈明真今天在立法院答询表示,若台电提出申请,核安会会把关,如果认为有安全疑虑,也可以驳回,不是申请就会通过。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处理114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有关中央研究院、核能安全委员会主管预算(公务预算)解冻案等案,朝野委员均同意中研院及核安会遭冻结预算全数解冻。

民进党立委郭昱晴质询时表示,刚除役的核三厂2号机,已经工作40年,功成身退之后,核安之外,还有核废料问题,目前高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场址设置条例有无进展,低放处置和选址有没有最新进度。

核安会核物料管制组长陈文泉表示,高放选址条例部分,经济部今年已经成立专案办公室,预定今年就会提出相关法案;低放部分,台电在2019到2024年间已完成2期的社会沟通计划,目前正要进行第3期社会沟通,经济部厂址遴选小组已经选出台东达仁乡和金门乌坵乡2个建议候选场址,台电也已在当地设立专职的沟通小组。

郭昱晴表示,核废料处置场址一直以来都是问题,地方政府和民众对核废料放在家的附近有很大疑虑,现在重启核电公投实在是本末倒置。

对于核安会主委陈明真对外表示,核管法修法后,子法(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申请审核办法)修订需4个月时间,国民党立委葛如钧认为,该办法第16条早有规定,无需修法。

陈明真说,核电厂停机后再重启,核电厂必须恢复到营运期间的营运状态,包括组织、人力训练,程序书、设备复原等,以确定符合安全运转要求,还是要做,因此,除了原来4个要求外,还要加上恢复到运转期间的营运状态。

国民党立委谢龙介询问,核电厂若重启,核安会有没有能力做到安全检查100%,核一、二、三厂可以延役多久。

陈明真说,核安本来就是核安会职责,检测能力当然有。核安会核安管制组长高斌表示,延役时间取决台电评估,美国是先延长20年,再申请20年。

不过,稍后质询的民进党立委张雅琳质疑,核电厂没有打开,如何知道安全,可以这样隔空抓药吗,讲的好像核安会都可以搞定。

陈明真立刻澄清说,没有保证申请就可以通过。张雅琳表示,「你刚才没有这样说」,现在绝对没有办法说出安全这2个字。

高斌表示,核管法通过,核安会配合修订子法,修法要参考国内情境跟国外做法,纳入子法研拟管制要求、安全技术规范,子法订完后,台电依照子法相关规定去盘点重启所需要工作项目及安全条件,取决台电规划时程,至于要花多少时间,目前很难了解,国际状况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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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雅琳问,「是不是要5到15年?」高斌说,按照先前法规是5年前提出申请,目前情境不一样,除役后提出申请跟运转中提出申请「状况不一样」,需要做更多事情,也要参考国际经验。

陈明真补充说,核安会会把关,如果认为有安全疑虑,也可以驳回,不是申请就会通过,还要有国际同僚审查。(编辑:张均懋)11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