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查看,罢免你家选区立委需要多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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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届立委就职不满半年,由于部分立委表现素质不佳,与藐视国会、立委听证调查权的修法乱象,因此社群上已出现罢免立委的讨论。本文整理现行罢免规范所需的步骤、条件,包含不同立委需要多少人投同意票才会被罢免,以及目前提案修改选罢法可能造成的影响。

台湾第11届立法委员,自2024年2月1日就职以来,已经三个多月。这段期间,部分立委由于问政质询时的素质不佳,而受到抨击。而到了5月中旬,由于被质疑过分扩权的国会改革法案,在院会时发生激烈肢体冲突,立委们的表现更受到民众的关注。因此,网路社群已出现民众讨论罢免立委的讨论,甚至已经开始串连行动。

根据目前选罢法第75条规范,不分区立委不适用目前罢免的条例,所以只有区域跟原民立委可以提出罢免,而且要在立委就职一年后才能罢免,以本届立委为例,要2025年2月1日后才能罢免。

罢免的程序分成三阶段,第一阶段提议,需要有1%的选民连署提议罢免。经中选会确认提议成功后,进入第二阶段连署,需有10%的选民连署罢免提议。

经中选会确认连署成功后,会在原选区举办罢免投票,也就是第三阶段投票。投票结果需要达成两个结果,才能成功罢免:

罢免同意票超过不同意票。 罢免同意票超就25%的总选民数。

以实际的例子来计算,假设要对花莲区域立委傅崐萁发动罢免,以2024年一月选举时,花莲选区的总选民人数是19万3766人。所以罢免第一阶段需要至少1938人提议,第二阶段需要至少1万9377人连署,第三阶段的罢免同意票需要4万8442票。

其他立委罢免所需提议、连署与投票数,可查看以下的表格,表格有搜寻功能可直接输入立委姓名寻找。

罢免条例修法

目前距离可以罢免的时间还有8个多月的时间,所以上述的罢免条件跟门槛,都可能还会变动。日前国民党立委许宇甄、徐欣莹、苏清泉等人,已经提案修改选罢法,修改两项规定:

选罢法第75条原内容是「但就职未满一年者,不得罢免。」修法成「但就职未满一年者,不得为罢免之提议与连署。」也就是明订一年内,第一阶段提议与第二阶段连署都不能进行,要就职满一年才能启动第一阶段提议程序。 第三阶段投票门槛,多增加一个条件:罢免同意票数要超过被罢免人当初的当选得票数。

如果从上述对傅崐萁发动罢免的例子来看,原本第三阶段的罢免同意票达到4万8442票,就能成功罢免,如果许宇甄等人提案的修法通过,则成功罢免的同意票数需要增加到6万8786票。而从所有区域与原住民的79席立委来看,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其中71席立委的第三阶段投票同意数,都比他们当初当选得票数低。

目前国民党立委许宇甄等人提出的修法,从内容来看也是提高罢免难度。而目前国民党在立院为多数,所以此次修法顺利通过可能性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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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选会

核稿编辑:杨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