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局
自10月13日的特首选举后,部分官方发出采访通知限制部分媒体不得出席采访,由司法部门到行政部门的采访通知,出现「仅」限或「仅邀」 部分媒体出席采访。直选议员林宇滔于10 月30日提书面质询,批评做法严重损害新闻自由及公众知情权。新闻局回复指,优先为广播媒体、刊期较频密的平面媒体以及通讯社是「国际惯常做法」,基于活动场所条件亦不能让「所有媒体可任意进入」,但特区政府所举行新闻发布会「绝大部分均设有现场直播」,媒体可全程掌握相关资讯。并强调,局方今后将会不断审视相关情况,「尽力创设条件满足傅媒的采访诉求。
林宇滔在质询中指出,近日不少政府活动及新闻发布会,对传媒的出席采访作出不必要、不合理的限制。例如当局在采访通知中加入以「境外传媒对本澳官方活动的采访需求日益增加」、「场地空间安排」或「场地空间有限」等理由,仅邀请日报、周报、电视台、电台及通讯社的记者到场采访。然而,可见活动现场采访区有大量空间和空置座位,多年来在官方活动及新闻发布中亦少见「采访位置或空间不足」的情况,官方采访通知中亦从不会限制哪些媒体可以出席采访。
他又批评当局新增有关采访「门槛」明显影响本澳的新闻自由,有违当局致力提高施政透明度、新闻工作者采访、报道和接收资讯的权利,确保新闻工作者执行职务时的独立性等原则。
林宇滔续指,本澳的《出版法》保障传媒的资讯权,包括报导权、采访权和接收资讯权。政府须依法保障新闻工作者及正式登记的媒体,可行使现场采访及接受资讯的权利。故问及,当局会否明确承诺所有依法在澳门已登记的传媒均公平获得采访邀请,并依法确保所有正式登记的本地传媒及所有正式的境外传媒的现场采访权,不会受任何不合理的对待及影响?以及特区政府有何措施保障传媒担当社会口舌和监督政府依法施政的专业功能?
澳门传媒工作者协会(下称传协)亦在11月初发声明指出,近期种种限制传媒采访的举动是「严重损害澳门新闻自由」,有碍新闻工作者接近资讯来源。
特首岑浩辉及其班子在12月1首次见传媒,采访通知亦基于场地列明仅限日报、周报等,惟记者会现场未见坐满,但新闻局仍拒本媒记者进入。
传协又重申,官方新闻局未要求相关部门即时纠正,未尽善其「协助传媒执行职务」的法定职责,当局有必要检讨其新闻政策,「撤回无理的采访限制。」
新闻局:外媒采访需求增 按客观条件分配传媒名额
新闻局在回复中指出,随著澳门特别行政区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境外传媒对本澳官方活动的采访需求日益增加。活动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传媒采访安排,优先为广播媒体、刊期较频密的平面媒体以及通讯社提供采访安排,是国际惯常做法。
该局又指,不同国家及地区的新闻发布会或重大活动,「均按照客观条件分配传媒名额,不可能不考虑场地及人数而让所有媒体可任意进入。」
现时不少官方活动或记招会并没有设直播,若记者被限制不得到现场的话,则无法就市民关注的议题提问。
新闻局:官方记招「绝大部分」设直播 一直依法保障新闻自由
新闻局续指,特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绝大部分均设有现场直播,让未能到现场采访的境内外媒体也可全程掌握相关资讯。」公共部门亦从不同的平台,为傅媒提供文字资料、图片、视频、图文包等报道素材。
然而,事实上现时不少官方活动或记招会并没有设直播,只有部分涉及特首或司长的活动或记者会才设直播。但是,若记者被限制,不得到现场的话,则无法就市民关注的议题提问。
新闻局又强调「一直依法保障新闻自由」,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傅媒机构及新闻工作者享有法律所赋子的资讯权,包括报导权、采访权及接收资讯权。「今后将会不断审视相关情况,尽力创设条件满足傅媒的采访诉求。」
新闻局的书面回复显示局长陈露在11月21日回应林宇滔此质询,而该局其实在11月中旬已就葡文媒体有关查询作出相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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