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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华
发布 2024.06.28 09:10
中国多个部会联合发布惩治「台独」意见,最重可判死刑。民进党立院党团批评,时间点正好在否决覆议案后,蓝白根本是中国附随组织。 图 : 翻摄自新华网
6月21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赖清德总统6月26日做出回应说:这项规定使用范围包山包海,型态、对象都非常广泛且不设限,台湾90%以上民众都可能受波及。这是因为台湾真正愿意与中国统一,接受中共统治的人,除了统促党等人之外,大概不到一成,因此只要拒绝统一,都可能被中共划为「台独」。而又是如何才变成「顽固分子」?作为「政策」,应该要有精准的界定。
而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6月26日在记者会上说:这份司法文件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她还说:《意见》严格依法制定,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且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作为一个台湾人,我很好奇,我应该如何对号入座,属于哪一类?还是这份文件纯属恐吓,搞乱台湾人心而已?本来一直呼吁中国政府开放国人来台旅游交流,台湾也会采取相对应措施的台湾陆委会,但面对中国如此威胁恐吓,也只能宣布6月27日开始,调升到中国及香港、澳门旅游的警示为「橙色」灯号,建议民众非必要就不要去。因此,我建议中国方面应该做出裁决范例,让我们小民可以对号入座,才知道自己去中国会不会遭殃,或者到其他国家旅游,或在香港、澳门等地方转机时被中国长臂管辖,甚至被绑架而判死刑。
因此如果中国目前没有现成的台独顽固分子的俘虏在手上作为审判范例,那么进行缺席审判倒是并不困难的一件事情。例如,不久前国台办点名台湾的5位名嘴,他们算不算是「台独顽固分子」?如果进行缺席审判,是否有不同的刑期?台湾有几个罪大恶极「台独顽固分子」须立即进行缺席审判,并且判处死刑的?
如果有悔改争取宽大处理是党的一贯政策,是不是该规定「幡然悔悟」的期限?北京要如何认可他们确确实实已经悔过,而可以宽大处理?如果以「历史人物」为例,例如,台湾共产党创始人谢雪红算不算台独顽固分子?为何一批台共分子当年回到中国后都被打成右派分子?近一点的,李明哲、李孟居算不算「台独顽固分子」?因为他们不幸落在中国手里而被判刑坐牢。
再比如许信良,曾经是台独分子,后来「投奔光明,立功赎罪」,帮中共拉皮条,然而,又回来出任要职,这样算是顽固台独分子,还是北京「尊重、关爱、造福」的对象?
问题很复杂,超过我们常人所能思考的范畴,北京应该对不同对象做出不同判决,让台湾人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人,应该怎么做,避免站队站错了祸及终身,或者是非不分一团乱麻。我也不知道联合国属下的国际刑警组织管不管这种出手遍及全球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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