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川:辉达应是盖在T17、18 新寿尚未联系市府

(中央社记者陈昱婷台北21日电)辉达执行长黄仁勋宣布辉达台湾总部将落脚北投、士林,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今天表示,取得地上权的新光人寿尚未向市府联系,不过总部地点应是在北士科的T17、T18街廓。

台北市政府今天临时通知举行记者会说明辉达相关议题,由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副秘书长俞振华、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主委殷玮、法务局长连堂凯、产业发展局长陈俊安、地政局长王瑞云列席。

有关辉达台湾总部的确切地点,李四川表示,从这几天辉达及黄仁勋的回应来看,应该是新光人寿得标的北投士林科技园区T17、T18街廓,不过新光人寿还没跟市府联系,所以尚未确定是否为此地。

他指出,假设是在T17、T18,若辉达与新光人寿签订合约,由新光人寿盖完并取得使照,辉达再去承租,就没有必要变更新光人寿与市府的合约,只是兴建过程会涉及都市计划变更以及建造执照变更设计,须由新光人寿提出,市府再依规定审理。

都市计划变更部分,李四川指出,因为T17、T18中间留有道路,两街廓整合才会达到辉达需求的3公顷,所以新光人寿须向市府申请,且因为通过后土地面积变大,将重谈权利金。

至于建物使用执照取得时间是否会因审理程序而超过合约规定的民国116年,李四川说,审理程序不会太久,不过逾期的话会有罚锾且影响经营权时间,但不会因此无法取得使照。

媒体询问,新光人寿有无可能进行地上权移转。李四川说,的确有可能,若新光人寿兴建完成并取得使照,就能移转地上权给辉达,这也符合北士科的目的,且市议会不希望新光人寿当二房东。

媒体又问,是否会协助辉达取得T17、T18的地上权。李四川表示,辉达来台北市,市府一定是欢迎且全力协助,也希望新寿拿到建物使照后可以直接移转地上权给辉达,不过若辉达只是要与新光人寿承租盖好的建物,仍是在契约规范下的商业行为。(编辑:张铭坤)1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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