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搜集10间提供出租电动轮椅服务机构的资料,发现租用费用差异较大。乐延协进社外务副主席苏永通认为,机构收取运送费用是合理,但有些机构收取的维修费用较「过分」,例如金额已接近可以购买一部全新较便宜的电动轮椅。
苏永通在本台节目《千禧年代》说,坊间较多是先租后买,使用者租用电动轮椅一段时间后,才选择合适型号购买。但由于租用的电动轮椅一般都不是全新,有些租用人会觉得,要付维修费,变相是承担上一手用家使用过后的故障维修费用。
苏永通说,租用电动轮椅的人士包括长者,可能有不同健康问题,出租机构未必清楚租用人的情况。当他们租用电动轮椅后如果不懂得使用,有机会发生意外,他认为确保使用者适合使用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