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禁议员讲闭门议会内容 林、高反对:违公开透明 高开贤:保护议员

昨(9)日立法会通过《立法会议事规则》修改决议案,其中新增条文禁止议员透露闭门会议内容,引发争议。直选议员林宇滔及高天赐反对该条文,认为立法会会议应公开、透明,新条文是倒退。多名议员则指闭门会议有助出席会议的议员、官员及法律顾问畅所欲言,而立法会主席高开贤认为新条文保护议员免遭非议。最后,所有修改条文均获得通过。

决议案由街总副会长、间选议员何润生担任主席的章程及任期委员会草拟。其中修改包括新增条文,如「在会议举行期间,议员禁止使用含有攻击性或政治挑衅性内容,或有损立法会尊严的衣物、牌、旗帜、标语或其他物品。」以及「议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闭门进行的委员会会议的内容,但委员会主席和秘书除外。」

现时的《立法会议事规则》第93条规定,「委员会会议闭门进行,但有相反议决者除外。」然而,一直以来委员会/小组会的会议均为闭门进行,事后由委员会主席向传媒总结会议并回应提问。

闭门会议 议员须保密 高天赐及林宇滔反对

讨论期间,高天赐及林宇滔要求交代甚么样的会议内容不能公开,是否包括自己的意见以及议员能否评论。

高天赐指出,本地社会一直有诉求,希望小组会的会议如香港般公开透明。又问及章程委员会有否在草拟修改条文前收集议员意见,并强调不希望日后出现争论。

林宇滔批评,新增条文难以执行,定义模糊,不但不增加透明度,甚至会有负面影响。「当然,我个人希望(会议)系开放晒嘅⋯⋯我一直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唔应该比而家有所倒退。」小组会会议要公开,如香港般绝大部分都公开,且文件亦放上网,「包括文件、会议公开系我嘅要求。」

两人指出,根据过往及现时小组会的经验,若与政府有共识,部分指定的议会内容议员自觉保密,无须规则订明。

最后,林宇滔要求独立表决第93条的新增条文,而该条文亦只有林及高天赐投下反对票。

高开贤:议员发言的权利没有被剥夺

讨论期间,来自商界、担任议会主席6年的高开贤为该新增条文辩护,指出原则上委员会的会议是闭门的,但经决议可以公开,「基本没有改变原来安排」,而议员发言的权利亦没有被剥夺。

他又指,日后对于小组会的闭门会议,讨论过程内容是否能公开,小组会主席及秘书会会后开记招讲述讨论内容。「根据有关内容,作为议员,无论(小组会)成员与否,对于讨论出嚟嘅一啲情况系点样,大家发表个人意见,无问题。议员有发言权利,我哋无人去剥夺佢权利。」

高开贤:保护议员

高开贤又强调,适当的保密义务是有需要的,但不妨碍议员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法案讨论过程中,「一啲未成熟、不宜公开嘅(意见),无谓引起一啲社会争议等等问题。喺讨论过程,边一位议员讲过乜嘢,边一位议员系点讲嘅,呢啲我觉得应该要保护返我哋每一个议员。」

他又指出,闭门会议是希望每位议员、政府代表及法律顾问都能够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在公开讨论过程,有议员因意见遭非议,这对议员不公平,「甚至会喺社会上造成针对某啲议员,我觉得唔应该咁样做,我哋都要保护我哋每一位议员。」

官委议员、法律学者邱庭彪亦认同闭门会议能够让各出席人士畅所欲言,「以闭门形式讨论法案,对整个法案的讨论有好处。公开场合的讨论对法案、政府政策的实施并不是绝对的好处。」

另一官委议员庞川亦认同修改,并指出新条文能够保护,若有人想利用资讯科技手段透露会议讯息将会被制止。

宋碧琪:修订确保公众知情权

亦有多名议员认为,新增条文清晰闭门会议的操作,并非倒退。其中直选议员、行委会委员宋碧琪表示该条文「平衡议会工作及社会知情权和透明度。」

她又指出,立法会一直在完善及优化透明度,新增规定要求小组会主席及秘书事后向传媒公布会议内容,「保证公众有知情权,提升工作透明度。」

宋碧琪以其所在的委员会为例,强调能够让公众及社会知悉的内容就一定公布,而新条文明确了主席及秘书的责任,明确现时惯常做法,让工作更有规章,确保社会知情权。

多名议员赞修改助提升议事效率、透明度

在投票结束后,多名议员发声明赞扬修改议事规则助提升议事效率及透明度。间选议员梁安琪及陈泽武认为修法巩固市民对立法会的信任,对保障施政稳定与提升立法效能具有巨大及深远意义,助落实爱国者治澳的核心理念。

间选议员贝王世民、崔世平及叶兆佳认为修法与时俱进、具必要性,有助议事效率,提升议员履职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为议会建立更严谨、更清晰、更公平的议事规则。委任议员胡祖杰、庞川及张建中则指,修改规则有助增加立法会透明度,体现与时俱进。

林宇滔:希望立法工作未来朝向更开放透明

表决后,林宇滔亦发声明,强调自己一直希望推动议会进一步全面透明公开,包括小组会会议公开;亦希望加强立法会与社会互动,并更好履行立法会及议员的职责。

他希望立法工作未来应该朝著更开放透明的方向发展,透过今次修订明确议员职责,议员将更加积极表达意见及发言。「我希望特区政府及立法会共同思考如何认真履职,真系为澳门市民做好工作,提升职效,回应市民的各方面民生诉求。」

林宇滔重申认同因新国安法及选举法等而修订议事规则,自己亦一如既往向基本法及特区效忠,同时确保履行议员责任,「做我应该做嘅事,讲我应该讲的嘢,唔会受到任何影响。我都希望公众继续监督立法会的工作,包括我本人。」